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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坠枯枝伤人 两任管理者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3:3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邬科通讯员朱赞锋)大榕树下一名修鞋女忽然被脱落的树枝砸伤,事发后,不仅大树的管理者———村委会对伤者作出了赔偿;事隔3年后,当修鞋女以被鉴定为9级伤残为由起诉时,承接了原村委会财产的海珠区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亦责任难逃。日前,该经济联合社被海珠区法院判处赔偿被树枝砸残的阿莉6万余元。

  湖北人阿莉来广州摆修鞋摊谋生。2000年11月28日上午,她像往常一样来到海珠区原红卫村(现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一株老榕树下摆开了修鞋摊。忽然听见“喀嚓”一声,老榕树的一根大横枝因枯死断落下来,正好砸在她的后腰上。阿莉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压缩性骨折”。半个月后阿莉出院,前后共花去医疗费3059元。2001年1月,她一纸诉状将对榕树有管理责任的原红卫村村委会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赔5700元,村委会也履行了判决。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完结。2003年4月10日,阿莉被评定为9级伤残。为此,她再次起诉村委会。谁知,此时的村委会早已不存在。经人指点,阿莉把共同承受了原村委会的权利和义务的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红卫城中村改制办公室以及江海街红卫经济联合社告上了法庭。

  海珠区法院认为,在原村委会撤销后,红卫经济联合社成为其原有集体财产的管理人,故应对原村委会应负的民事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经济联合社赔偿阿莉残疾赔偿金等6万余元给阿莉。经济联合社不服一审,上诉至广州市中院。近日,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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