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在大兴矿难抢救现场失职的干部受到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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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4:00 新华网 |
新华网兴宁8月10日(记者 凌广志)广东大兴煤矿“8·7”事故抢救指挥部10日上午召开会议,决定对两名在事故抢救中失职的干部给予纪律处分。 大兴煤矿副井值班人员石泉(罗岗镇党委委员)、曾宪基(兴宁市煤炭局干部)在8月9日晚值班期间,未能履行职责,严重失职,造成水位情况未能按时上报,且水位上报情况不准确,决定给予纪律警告处理。指挥部希望参加抢救工作的全体人员忠于职守,如发生类 似情况,一律就地免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