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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两恶徒为练胆残杀“的姐”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5:55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8月10日电(刘晓莉)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为练胆残杀“的姐”的案件,两名主犯李建、栾新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3月26日,因盗窃罪被判刑5年、服刑期间脱逃的李建与因抢劫罪被判刑7年、2003年被释放的栾新成二人在石嘴山市惠农区三矿一房屋内,预谋合伙到山西大同实施抢劫。

二人商定后,决定先杀一个出租车司机“练练胆”。3月27日上午8时,两人携带两把匕首,拦住了女司机杨某某(女,31岁)驾驶的红色夏利出租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李建在车后排座用刀架在杨某某脖子上,栾新成也用匕首威胁。杨某某与二人的搏斗过程中,被李建连捅十几刀。之后,为了练胆,栾新成又接过匕首,向杨某某前胸部连捅七八刀。作案后,李建二人携带作案工具及被害人的手机、80余元钱逃离现场,在逃离途中将匕首丢弃。经法医鉴定,杨某某因胸腹部多脏器损伤致大出血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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