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兰州酒泉路北段拆迁进入行政裁决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6:21 兰州晨报

  酒泉路北段拆迁进入行政裁决程序

  两家“钉子户”拒绝拆迁

  本报讯(记者黄鹏)随着8月10日拆迁“大限”的到来,仍有2家经营单位未签订拆迁合同,自此,酒泉路北段拆迁进入行政裁决程序。

  记者9日晚在拆迁现场看到,不少临街商铺已经开始整理店内商品,准备搬往他处再做经营。据拆迁办公室一位负责人介绍,截至“大限”之时,只有兰州体育乐器批发公司和兰州文教用品有限公司2家经营户未签拆迁合同,从而使拆迁进入行政裁决程序,如果“钉子户”对裁决仍不执行,将实施司法程序,由法院施行强制拆迁。(来源:兰州晨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