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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实行政绩“三审”一乡镇党委书记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22:25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 小』 红网株洲8月10日讯(通讯员吴志敏)为准确认定干部的工作实绩,株洲县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了政绩“三审”。并自去年采用这种形式以来,先后对近20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政绩进行了审查,发现、纠正了3个乡镇统计上报的“掺水数字”,将1名有浮夸行为的乡镇党委书记免职,对4名上报政绩不实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批评诫勉,25个县直单位负责人因虚假政绩被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株洲县的政绩“三审”为部门评审、监督员会审和社会公审。一是部门评审。每年元月中下旬,纪检、组织、财政、信访、审计、政法、统计、计生、招商等部门共同组织对上一年度乡镇农业、农村基本建设、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的主要数据和县直部门主要经济指标以及显示工作政绩的数据,进行联合会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交流时,实行先交账接受审计、后交接离开的办法,防止政绩考核失真。根据部门联审结果,公正科学地评定其任期内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及位次的升降等情况;二是监督员会审。县委在乡镇和县直部门聘请了20名作风过硬、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监督员,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了解和收集有关领导干部政绩的反映,重点是干部个人所起的作用、老百姓得到的实惠以及群众的口碑。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认真听取监督员对领导干部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所取得成绩的意见。对反映领导干部政绩不实有具体线索的,由组织部门在干部考察中进一步调查核实;三是社会公审。对乡镇和县直部门上报的各项报表及其主要领导的工作成绩进行汇总,将单位及领导干部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及相关工作的评比位次等予以公告,通过广播、电视、简报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审查。在公告期内,设立公示箱和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认真细致地接待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收集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的情况反映,保证信息畅通。(稿源:红网)(作者:吴志敏)(编辑:阿锋)(2005-8-221:30:14)(2005-7-1910:12:31)(2005-7-8 17:12:32)(2005-7-220:35:17)(2005-7-219:55:54)(2005-6-18 0:10:52)(2005-6-1623:20:00)(2005-6-1623:17:12)(2005-6-16 16:17:40)(2005-6-1616: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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