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过百元竟被扣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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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0:24 现代快报 |
南京某学院大三学生郭小姐在暑期找了一份家电促销的工作,工资按天计算。工作一个月后领工资时,厂家竟然要求她交纳营业税!工作14小时累得直不起腰 7月,郭小姐应聘江苏某家电有限公司做推销员,在电器商场负责冰箱和洗衣机的促销工作。上岗时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只是口头规定每人每天50元,工作时间是周六周日的9∶00到18∶00,中间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工作的8个小时内,,郭小姐一刻不停地向顾客介绍产品,一天下来口干舌燥,累得直不起腰。特别是28日、29日那两天,公司要求加班,她从早晨7点坚持到晚上9点,中饭也只是单位发了一个汉堡,十来分钟匆匆解决。但为了那额外20元的加班费,郭小姐还是坚持了下来。最终发工资竟扣营业税 辛苦了一个月,终于等来了发工资的时间,郭小姐拿到了最终工资的统计表,发现表下面有两行小字注明:“工资100元以下的不需要交营业税;100元以上的需按5.55%的比例交纳营业税,从工资里扣除。”郭小姐以前学过一点法律常识,她向负责分发工资的工作人员提出质疑,对方只是一笑了之。律师:营业税应该企业交 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许辉律师分析,营业税是企业应当交的,从员工工资里扣是不合法的,像郭小姐这种情况,可以找公司管理部门协商,要求退还扣除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目前,快报已经委托律师与郭小姐所在的公司进行沟通。实习生陈晶快报记者朱俊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