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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东莞镇区公车改革方案(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1:16 南方日报

  本报记者近日从多个渠道了解到东莞部分镇区车改方案(草案)的具体内容,这是迄今为止有关东莞镇区车改最为详细的草案,虽然最终的方案尚未确定,但从这份镇区车改方案中,我们可以窥见东莞32个镇区车改的一些端倪。

  在记者看到的这份《东莞市××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中,不仅指明了车改的范围和涉及到的具体单位,而且详细阐述了某镇区车改的实施步骤和方法,尤其是

方案(草案)还给出了车改后公务员交通费补贴的具体标准,并且专门制度了鼓励公务员购车的政策。以下我们就拿这份东莞某镇区车改方案(草案)和已经公布实施的东莞市车改方案进行有选择的比较性解读,看看它们的异同。

  解读1 多个部门拟参与车改

  草案中规定,实行车改的范围和对象为镇党、政、群机关内设立机构,和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镇财政分局、环保局、劳动分局、社保分局、国土资源分局、交通分局。东莞市XX镇公务用车参与改革的单位就包括:党政办、人大办、组织人事办、纪检监察办、宣传科教办、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办、外经办、经贸办、农业办、计生办、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财政局、环保分局、国土资源分局、交通分局、劳动分局、社会保障分局。

  人员对象:为上述车改单位的在编在职公务人员(不含离岗退养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车辆对象为上述车改单位拥有财产权或使用权的车辆(包括下属单位提供使用的车辆;不含工程抢险车)。

  和市车改方案比较:全市342个市直单位全面铺开,在参与东莞车改的342个单位中,市直单位有118个;镇(街道)及市派驻镇(街道)的分局共224个。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厅级干部和公、检、法机关暂时不会参加这次车改。该镇的党政、人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单位也将参与这次镇区车改,但公、检、法机关暂时将不参加车改。

  解读2 公务交通补贴可略高于市直标准

  取消个人公务用车之后,政府将发放个人公务交通补贴。实行车改的单位,自发放个人公务交通补贴之日起,除经审批留用的公务车辆外,所有公务用车全部停止使用,并组织上交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个人公务交通费补贴的标准:根据车改单位在编在职公务人员的现任职务,个人公务交通费补贴标准分为八个档次。

  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按照现行的经费支出渠道由各单位分发给个人,发放时间由取消个单位公务用车并上交镇车改办之月起。属于市财政供给的单位,由市财政按市直单位个人公务交通费补贴标准安排专项经费;属于镇财政供给的单位,由镇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每月发放一次。个人公务交通费补贴标准随着今后财政承受能力、车辆规费、市场油(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和市车改方案比较:镇成立专门负责该镇公车改革工作的“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该镇车改后的公务交通补贴将分成八个档次,这也将是东莞各镇区车改公务交通补贴的八个统一拟订标准;而市车改在全市342个市直单位的车改后的个人公务交通费补贴标准分为9个档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和单位干部的交通补贴标准可以略高于市直单位同级干部的补贴标准。

  解读3 7种情形下单位公务交通包干

  车改单位的在职公务人员,领取个人公务交通补贴后,单位公务交通经费实行包干保障,镇机关各参与车改的办公室的单位公务交通包干经费由镇财政统筹解决,镇财政依据车改单位的编制人数,按每人每年3000元定额拨给镇党政办统筹使用。7种情形下进行单位公务交通包干:

  1、承办全镇性的重要公务活动,参加市的大型活动或会议;

  2、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处理突发案件(事件)以及其他紧急现场办公活动;

  3、重大接待任务;

  4、离退休干部因公务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5、总领机要文件;

  6、到市(省内)进行公务活动;

  7、补充单位内部特殊岗位个人公务交通补贴的不足。

  具体补贴参照标准:

  (一)承办全镇性的重要公务活动、参加市的大型活动或会议、重大接待任务、离退休干部因公务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所发生的租车等交通费用,经单位的领导审批后在单位公务交通包干经费中据实列支。

  (二)车改单位的工作人员到市外(省内)进行公务活动,可以参考以下交通费补贴标准。

  (三)车改单位的内部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执行公务较多的,可根据实际补充其个人公务交通补贴的不足。具体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由各单位自行制订。

  解读4 政策鼓励公务员私人买车

  车改草案中,明显地鼓励公务员私人买车。参加车改单位的人员,车改后的6个月内,个人购买小汽车并用本人或配偶姓名入户的,可以按其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预支本人最长不超过3年(包括3年)的公务交通补贴。夫妻两人同在车改单位工作的,可以凭一个人所购车辆的发票,双方同时申请预支公务交通费补贴。预支时,先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出具买车发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给市财政局办理申请手续,再由市财政局核拨到所在单位,个人在单位领取。预支年限内停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预支年限满后将按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和市车改方案比较:这方面做法和市里的车改相同。

  解读5 公车拍卖后1年不得过户

  该镇的车改方案显示:车改后镇机关保留公务用车7辆,其中大型会议用车1辆;公务直通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用车2辆。劳动分局、社保分局、国土资源分局、交通分局可保留行政执法用车各1辆。镇机关保留用车每车每年包干经费为2.5万元;各分局保留的行政执法用车所需经费由现行支出渠道解决。

  除保留的公务用车外,其余公车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公开拍卖的程序是先机关内部公开拍卖,后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收入全部归镇财政,手续不齐、到期报废等不符合拍卖条件的车辆,及拍卖不能成交的车辆,集中移交镇车改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车改后,除保留为公务用车服务的司机外,其余司机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妥善安置。

  车辆拍卖成交后,竞拍人要签订《拍卖成交确定书》,并当场预缴1万元成交款。竞拍人必须在成交日起3个月内付清购车款。买受人由完成车辆过户手续之日起,1年内不得将车辆过户给他人。

  和市车改方案比较:车改后的公车,除保留的公务用车外,其余公车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但该镇区车改方案(草案)规定,“车辆拍卖成交后,竞拍人要签订《拍卖成交确定书》,并当场预缴1万元成交款。1年内不得将车辆过户给他人”等细节。在已经公布的市车改方案里没有这些规定,据介绍,这是为了防止公车在拍卖过程中,拍卖成功但竞拍人不交钱拿车,以及拍卖的公车被社会上非公务员把公车拍卖走,这表明镇区车改工作在前一次车改的基础上更加完善了。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林声蛟

  省内出差公务交通费补贴标准(草案)

  (图表略,详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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