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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债权收入须缴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2:38 乌鲁木齐晚报

  8月1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地税局获悉:按照国税总局有关通知,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项税按以下方式确定: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个

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周琦 实习生 苟晓莉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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