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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礼”复活与科举制还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3:14 信息时报

  近日,继教育部发文修改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之后,广东省教育厅也要求各高校尽快制订新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目前,广州各高校新规定已基本敲定,其中“在校大学生怀孕可休产假一年”等一直颇受争议的条款已写入新校规(8月10日《信息时报》A10版)。

  新校规更加人性化,更加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无疑会受到广大大学生的热烈欢迎。和旧校规相比,新校规所彰显出来的新思路,从长远来看,其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影响是

深远的。

  首先,笔者以为,新校规符合法治的潮流,显示了高校治理学生管理中老大难问题的决心。以往,为了便于管理,绝大部分高校的学生管理规定都显得颇为苛刻,连学生恋人在公共场合拉手等私人道德行为也被视为“异端”而加以禁止。高校的出发点不能说不好,但是,不少“土政策”非但将工作管理对象———大学生低龄化,有些还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利。实践证明,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学生维权意识的增强,粗暴的“土政策”显然不能解决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问题。实际上,作为管理者,在管理学生的时候,高校本来就应该先守法,否则,除了降低管理效率、影响管理效果外,更无法达到管理育人的目的,甚至可能引发官司。

  其次,新校规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同时,其实也是在加强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比如关于在校生结婚怀孕问题,从目前的实际看,绝大多数大学生都是成人,都有能力管理自己,也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和义务。在校期间,结不结婚,怀不怀孕,都是自己的选择;高校该做的不是对这类个人行为横加指责,而是应该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前提下出台相关规定,保证学校教学教育工作正常运转,其他必须让学生自主的就应该勇敢地放手。

  最后,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改,也是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现实要求。近年来,不少高校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既提高了高校后勤服务水平,又能让高校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教育管理工作上。而在后勤服务社会化中,高校在学生和后勤服务公司之间主要起监管和督促的作用。学生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享受到相应的服务。与此相应,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若不作相应的修改,必将出现管理滞后的局面。

  笔者以为,高校学生管理,应该从以往的“管家婆”窘境中跳脱出来,将学生该有的合法权益归还学生,摆脱琐碎事务,让学生学会自我管理,承担责任。这才是真正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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