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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红别人有电脑 偷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3:50 海峡网-厦门晚报

  18岁的吴某说,其实偷完就后悔了

  本报讯 (记者 蒋怡丹实习生陈倪玲)昨日,被莲前警方从漳平带回厦门的少女吴某哭了。一个月前她把邻居的手提电脑偷偷拎走时,根本没有想到对方会报警。等到后悔时,已经没有勇气回头了。

  7月10日凌晨,报警的朱某称,吴某租住在他楼上,平时爱上网。前一天晚上,吴某打电话给朱某时,朱某和表弟正在他们的花店玩电脑,就把吴某也接到花店。3人上网玩至深夜,朱某的表弟先上楼睡觉。朱某洗澡出来,发现吴某不见了,他的手提电脑、手机和钱包也失踪了。

  吴某说,自己家里经济条件不好,看见别人有电脑就眼红。初中还没有毕业,她就出来找工作,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住在朋友租的房子里,认识了住在楼下的朱某。

  见到朱某的手提电脑时,吴某刚刚过了18岁生日。那一刻她起了贪念。偷完东西后她没敢回家,跑到一家网吧躲到天亮,才乘车回安溪老家。呆了一段时间后,她到漳平一个服装商场帮人看店,直到被警察抓住。

  吴某说,上了回安溪的车时就开始后悔了,也曾经想过如果他真的报警了就把电脑还回去,只是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来了。她说,她不想让母亲知道自己偷东西。

  目前,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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