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问答 (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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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4:05 大众网-农村大众 |
村民代表会议由谁召集?何时召开?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这就明确了村民代表会议是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关于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时间,一般分为定期召开和不定期召开两种。定期召开是指 每隔一定时间,必须召集村民代表开会。如有的地方规定每2个月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有的则规定每3个月召开一次,还有的规定每6个月召开一次,或一年内至少召开2-3次等等。但从普遍情况来看,每3个月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比较多。村民代表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哪些事项? 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1条的规定,由村民会议的授权而定。从实际情况上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大致有两大类。一类是需要由村里完成的政务,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任务和其他国家任务的完成;另一类是村务,即需要议定的本村内部的事务。 根据各地的实践,村民代表会议可以根据村民会议的授权,讨论下列有关村务方面的具体事项:1、讨论修改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草案,然后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2、讨论决定本村的全年工农业生产计划及主要措施;3、讨论决定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的完善,审查重要的经济合同;4、审查全年收支预算和上年收支决算;5、讨论决定新上、扩建工农业建设项目,以及兴办的各种公共福利事业等;6、讨论决定机、电、水及其他集体物资的管理和使用;7、讨论决定村级建设规划和宅基地安排;8、讨论其他关系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注:《中国“三农”政策及解读》分村民组织·村务管理、土地承包·征用补偿、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三本,本报编辑部有售,全套60元。汇款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农村大众报刘秀平收,邮编250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