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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快闪”:游戏还是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6:45 人民网

  回望2004年中国的流行节拍,“都市快闪”无疑是其中的一个强音。它举着“个性”的旗帜,如同旋风般地掠过各座城市,在许多新新青年甚至尚不知“快闪”究竟为何物时,却早已投身其中,并且乐此不疲。“快闪”作为网络媒介催生的新一代生活方式,或者说是另类的社会交往形式(有人称其为是一种“新的社会动员方式”),正以游戏的姿态,行走于时尚的锐利边缘。

  缘起和表现

  “快闪暴走族”(Flashmobs)的名字来源于两个词:一个是Flashcrowd,指一群人为一个目的,同时进入一个网站;另一个是Smartmob,指一群具有相同见解或志趣的人,利用先进科技,例如:互联网、手机等,在无领袖下组织集会。具体地说,被称为“快闪族”、“快闪党”或者“摩客”的Flashmob,实际上就是通过互联网召集数以百计互不相识的人,在指定时间涌到指定地点完成某些稀奇古怪的动作后,又在短时间内迅速消失。

  “快闪暴走族”起源于2003年5月的美国纽约的曼哈顿。人们仅仅知道它最初的组织者是一位名叫比尔(Bill)的“社会工作者”,至今比尔仍不愿向社会公开其真实身份。比尔把自己灵光一现的天才想法,策划成历史上首次“快闪”活动,但由于消息泄漏,导致集会地点事先就有警察严阵以待,活动宣告失败。但此次失败却形成了“快闪”不与媒体合作的基本原则。比尔接着策划了第二次活动,并加强了保密。结果6月份的某天,近200人同时冲上曼哈顿梅西百货公司9楼,向售货员声称他们要选购一款事实上并不存在的“爱情地毯”,然后团团围着一块标价1万美元的地毯七嘴八舌地评头论足——在售货员忙得不可开交时,这批神秘的客人却又迅速散去,如同从来没有出现过,现场留下的只是售货员一脸的惊愕和其他游客的一头雾水。

  此后,美国几次成功的“快闪”行动显然起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快闪家族”通过互联网的无国界传播,迅速在美国大陆蔓延进而横扫欧洲的伦敦、阿姆斯特丹、都柏林、罗马,乃至亚洲的东京、新加坡和我国的台北、香港……正当国内观察家忙着给“快闪”起名并赋予其哲学含义,并且小心地猜测“快闪”能否在中国登陆时,来自大洋彼岸的这股游戏旋风却真真切切地在各座城市上演了(以下各城市实例皆采自互联网络,有适当改动):

  厦门:2004年3月,在厦门某商业街举行的开业庆典活动中我们再次见到了名为“快闪族”的群体行为。此次“快闪”的主角限制为女性,主办方要求参加者身佩方巾,于中午11点整做出将方巾抛向空中的动作,同时高喊“美丽万岁!”

  杭州:2004年4月24日下午3点整,将近400人聚集到杭州黄龙体育馆前,共同举起可乐罐,一齐喊“感情深,一口闷”。然后众人纷纷喝光可乐,将可乐罐踩扁丢进垃圾桶,迅速离开。这次活动最大的收获者是广场上回收可乐罐的大妈大爷们。这是内地最为成功且具有代表意义的一次“快闪”活动。

  成都:同样的T恤,同样的手势,同样的口号;迅速地集合,迅速地完成搞怪动作,迅速地消失。2004年8月7日,风靡全球的“快闪行动”出现在成都市春熙路街头。他们统一身着酒红色的T恤衫,将双手举过头顶,做出个“鄙视你”的手势,同时用普通话齐声大喊:“我-不-喜-欢!”100多名“快闪族”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狠“闪”了一回成都人,众人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时,这群怪怪的男孩女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青岛:2004年8月,台东三路步行街一处繁华地段,30个年轻人服装统一,还戴着粉色口罩,当发号者开始倒数30秒时,他们集体蹲在地上,用纸巾擦拭着地面。“三、二、一!”号令喊完,他们分别向四面八方迅速跑开,一下子就全部消失了。这是青岛一群年轻人自发组织的首次街头“快闪”行动,希望以此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

  广州:2004年10月的某一天,三五十人瞬间聚集在荔湾广场,在购物中心忽然鼓掌起哄,喊着“国庆节拍住我!!”的口号……然后又迅速散去。来如风,去如雨,令旁观者一头雾水,完全摸不着头脑。……

  这场“无厘头”式的游戏风暴来得如此之快,影响又是如此之大,是许多时评工作者无法预料的。它一度成了各大城市新新人类争相关注的焦点,也是各种传媒力量时刻准备捕捉的新闻线索。网络、时尚、怪异、年轻、自我……“快闪”的这几个元素杂乱地堆在一起,就足以吸引足够的眼球了,也使之具有了超强的自我复制力量。每一个城市的每一次“快闪”,都极大地鼓舞和吸引着各地的“闪客”与“准闪客”们。网络在此不仅仅是一种联系的媒介,传播的工具,更像是“快闪一族”的启蒙者,多数“闪客”就是由网络而认识“快闪”从而热衷于这项游戏的。

  如果说“快闪”是一场游戏,那么游戏的主角就是平时躲在网络背后的男男女女,借着“快闪”这种新的游戏外壳,体验了一把在现实中“闪关”的“RPG”(角色扮演类游戏),只不过这个关口由自己设定而已。如果说“快闪”是群体的行为艺术,采用不同形式在不同的城市上演,只是主角不一样而已,那么“快闪”这种行为艺术的主角是自己扮演了自己,而且通过多数人的同质行动强化了自己的角色形象。如果说“快闪”是像有些批评家认为的“无聊人的一种无聊行为”,那么“快闪一族”以自己的行动宣言“好怪异,好白痴,我喜欢”表明了态度,最起码说明了普通人也有创造新闻的权利。不管外界的看法,“快闪一族”仍然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追逐着自己的梦想……

  作者:陶建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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