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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公安部领导 交钱可减免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21:51 人民网

  打着中国发展报发展周刊特约记者的旗号,自称曾在公安部工作,并且认识无数部级领导的王某,揣一个假的记者证骗得钱款数十万元。朝阳警方新闻办昨日对外宣布,王某涉嫌诈骗现已被刑事拘留。今年年初,李女士认识了自称是中国发展报发展周刊特约记者的王某。王某出示了自己的记者证,并她透露自己曾在公安部工作,认识很多部级领导,没有他办不了的事。于是,她将自己想请王某帮儿子减刑的意图说出,王某一口答应下来,并称可以找公安部部长求个情,将死刑改判成死缓,或是判个十五六年。李女士拿出10万块钱交给王

某让他疏通各路关系。

  假记者之所以能够诈骗成功,其背后必然有真原因。

  首先,我们执法系统内部肯定有个别权钱交易现象。我想,李女士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被骗子欺骗,原因就是现在的确有个别权钱交易现象,她听说过类似的例子,这是她的心理基础,而骗子呢?恰恰也知道这样的个别现实,所以,触动了他的灵感,想到了用这种办法进行欺骗。而这种个别现象恰是需要我们认真整顿的。

  其次,我们执法部门公开、公正、透明机制不健全。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骗子之所以诈骗,除了摸透受害人心理外,还要抓住工作机制的漏洞,就是我们执法工作中的透明机制还不够健全,如果这一点健全了,板是板,钉是钉,铁面无私,程序严格,坚守原则,过程阳光,没有一点隐藏,受害人看不到“灵活”的地方,骗子也就没有“灵活”可以利用了。

  第三,我们缺乏对行贿者的严厉惩罚措施。我们应该加大对行贿罪的惩罚力度,让行贿者倾家荡产,直到丢掉性命,或许这样可以让钻空子的骗子,以及想通过行贿到达非法目的人有所忌讳。

  第四,情与法在国人心中有错位。在情与法面前,国人选择情的多,这是国人的素质问题,可想而知,如果国人把法律看的高于一切,自然就不会上当受骗了,当然,这个素质一方面是被害人的素质,一方面是执法者的素质,如果执法者同样把法律看的高于一切,金钱动摇不了,同样也不会出现这样的诈骗案件。

  认识公安部领导,交钱可减免死刑是骗子的大话,但是这种大话背后的接受基础是需要我们认真反思的,如果不反思,这样的诈骗案件恐怕会不断成功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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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网友: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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