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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学会“见义智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0:07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在同伴溺水后,孩子们应该怎么办?在南京发生的两起溺水事件呈现出两个版本:一边是奋勇相救,同时罹难;一边却是悄然走开,缄口不语。在危机面前,孩子们用他们的行动表现出了对见义勇为的不同理解。(8月11日《现代快报》)

  按照一般衡量标准,见义勇为的孩子是个英雄,她用勇敢的行动践行了崇高的道义;而临阵脱逃的孩子像是懦夫,他们的怯懦和麻木让人心痛。但在笔者看来,这两种行为皆是

对见义勇为的误读,只不过是表现不同而已。所以,前者值得敬佩,但不值得提倡;后者应该教育,但不能被唾弃。

  这种误读表现在把见义勇为的“勇”看成了见义勇为的方式。实际上,见义勇为的“勇”只是在强调一种态度,既面对不公不义危难之事要挺身而出的勇气和勇敢。至于挺身而出的手段和方法则没有必要一味的勇猛,因为不同的个体,其能量各有不同,要求他们付出最直接的勇敢和最正面的相助,既不现实也不人道。只要挺身而出者是勇敢的,他们的行为就可以称得上见义勇为,而不必苛求他们是否真的勇敢地对抗或斗争了一番。

  但新闻中的孩子却显然误读了见义勇为的含义。对于舍身救人者,她认为见义勇为就是舍己为人,奋不顾身,而忘记了自己的能力;对于见义不为者,他们也同样认为见义勇为就是要勇敢地舍己为人,但由于不敢于是逃离了。如果这些孩子知道见义勇为的方式并不是勇敢地跳到水中救人那么单一,他们也许就不会牺牲不会逃逸。他们可以用更有智慧的方式见义勇为,是对见义勇为固执的理解让她盲动,让他们胆怯。

  这就是我们应该对孩子提倡的“见义智为”。虽然只有一字不同,但其含义却更深刻,其导向更人性化。“智为”没有抵触勇为,只要有能力自然可以毫不掩饰地勇敢表现;“智为”也没有背离勇为,只要是勇敢地面对和付出就是一种勇为。不同是,“智为”比勇为更加关照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强调对他们的保护和关心,以免造成更大的悲剧,形成更多不必要的伤害。

  对于教育者而言,应该让孩子学会“见义智为”,而不是鼓励他们单纯地见义勇为。要让他们意识到见义必须勇敢但可以智为,以使得勇敢的正气可以留存,盲目的牺牲能够避免;要让他们懂得,与不顾实际的勇为相比,务实的“智为”更可行也更持久。(稿源:红网)(作者:李劭强)(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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