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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8:30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刘峻峰,通讯员张逢春报道: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和浮动幅度正式出台。据了解,高档住宅小区和别墅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审定;对于达不到3级服务标准的住宅小区,其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在3级收费标准以下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凭《特困职工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给予优惠照顾,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每户每月减半收取。此

次确定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是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后,我市根据《淄博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确定的各等级服务内容,首次制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和浮动幅度。此次价格的确定,是经过价格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制定的。普通住宅一级服务标准的小区,收费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0.65元,可上下浮动20%;二级服务标准的小区,收费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0.45元;三级服务标准的小区,收费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0.25元。这次价格调整,从8月10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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