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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印刷非法出版物 吴忠两印刷厂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8:46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东梅)由于涉嫌排版和印刷非法出版物,昨天,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吊销了吴忠市第四中学印刷厂和高兴印刷厂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今年4月,有关部门在吴忠市第四中学印刷厂查获了违规印刷的非法出版物共1910册,经核实该印刷厂不具备出版物印刷资格,属于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而且该出版物没有任何委印证明和准印文件。同时还一并查获了为该非法出版物排版的吴忠市高兴印刷厂

,由于该厂不具备出版物排版资格,也属于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

  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调查,这两家印刷厂的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的第十一条和第十八条等有关条款。昨天,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吊销了这两家违规印刷厂《印刷经营许可证》。据悉,吴忠市新闻出版局还将对这两家印刷厂作出经济处罚。据自治区“扫黄”办负责人介绍,两家印刷厂的法人代表已经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经营许可证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印刷业务。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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