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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9:45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8月11日讯(记者 赵志斌通讯员胡元玫)“城市绿线应建立和实施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监督。”8月5日,淄博市出台了《淄博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城区内绿线的划定进行了明确规定。

  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良好的人居环境建设,与每个市民息息相关。今后,城市规划区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有关部门要求绿化规划与工程规划同步进行。同时规定

,淄博新建城市道路绿化用地面积将不得低于道路用地总面积的35%,河岸两侧绿化带宽度不低于50米,城区外围防护林带宽度不低于100米。

  据了解,城市绿线就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绿线包括: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城市规划区城区内的河塘、湖泊、湿地、山体等城市景观生态控制区域;城市规划区城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对于批准的绿线界定、规划、配置等,淄博市将建立和实施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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