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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基层就业有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1:26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日,记者从省劳动部门获悉,高校毕业生去基层就业后的社会保障将享受优惠待遇,各级劳动部门需搞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服务,方便高校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流动。

  据悉,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工作、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并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费年限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

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高校毕业生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部门将免征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其中有贷款需求的,落实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另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当地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申报登记、缴费等方面提供方便及时服务。【打印此稿】【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端木 编辑:邵妤 】[目前暂无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匿名 笔名:[评论纯属网民意见,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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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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