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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遭车祸身亡索赔案起波澜 被救男童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1:41 法制日报

  被救男童就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本网讯记者李光明本网追踪报道的合肥打工妹张秀云见义勇为遭车祸身亡索赔案一审判决后,因被救小孩小苏苏(化名)及其父母因对民事赔偿部分的判决不服,日前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肇事司机朱某及其挂靠的车队也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法院判肇事司机朱某和被救3岁男孩小苏苏赔偿张秀云家属经济损失19万余元,其中朱某承担80%、小苏苏承担20%;小苏苏经济损失23万余元,由朱某承担其中的80%。对此判决,小苏苏及其父母和朱某均不服上诉。小苏苏及其父母上诉称,原审法院对于张秀云的死亡赔偿金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不符合法律规定,将张秀云家属的经济损失计算为196089元,其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计算数额明显过高。同时法院对小苏苏的残疾用具费、终身护理费等项计算标准过低。法院判令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无事实依据,张秀云的父母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被扶养人对象,因为两人年龄均未到60周岁,不属老年人范畴;且其父母并非无生活来源。另外,张秀云被评为烈士,每月由政府发给两人抚恤金,足以维持生活。肇事司机朱某上诉也认为,在数项费用赔偿数额的计算上,一审判决不能让人信服,而且将赔偿责任比例定为8∶2过高,希望通过上诉得到修正。

  2005年3月20日晚上6时许,张秀云在合肥常鑫酒店的大厅当班,一带小男孩的顾客到酒店马路对面购买饮料,在大厅的小男孩跑到马路中间,张秀云预感到十分危险,于是冲出酒店奔向小男孩,就在距离孩子只有1米左右时,一辆拉沙大货车急驶过来,危急之中,张秀云果断地将孩子推向马路边,孩子的生命保住了,张秀云自己却被货车撞倒,不幸当场身亡。合肥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她合肥市见义勇为特等奖。

  事后,张秀云亲属不但向肇事司机朱某和车主、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而且向被救小孩小苏苏提出赔偿要求。而小苏苏的代理人又向肇事司机朱某提出近60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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