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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公民均须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2:14 新闻晚报

  晚报讯今天市政府征兵办发布今年兵役登记通告,根据国家兵役法和《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凡本市户籍、18至22周岁(1983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适龄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履行登记手续。有志参军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的女性公民,可在兵役登记期间到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登记。

  首次参加兵役登记或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但未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办理兵役登记和领取兵役证,办理年度审核手续。各乡镇、街道设立兵役登记站受理登记的时间为8月15日至31日。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在校男性适龄学生的兵役登记,按此通告要求办理;入学前户口在外地、入学后户口转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校生的兵役登记在9月上旬进行,登记的组织形式由区县政府征兵办会同学校确定。

  市政府征兵办的咨询电话为62757242,电子信箱为shzbb@stn.sh.cn。 作者:记者 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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