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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车窗玻璃抢劫两劫匪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3: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廖桂金刘学佳)先用石块、铁锤砸破车窗玻璃,再持刀洗劫车内人员财物,在环岛路上连连犯下重案的被告人何荣强、罗刚触犯抢劫罪,前几天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04年2月5日晚,重庆人罗刚、何荣强伙同曾强、张小兵携带自制的刀具及铁锤,来到环岛路黄厝段公安别墅附近,发现空地上停着一辆小车,便围了上去。他们先用铁锤将该

车玻璃砸碎,强行进入车内。车里的叶某与邓某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不知所措,罗刚等便拿出自制刀具威胁两人交出现金共4500元,抢得手机两部价值4000多元及银行卡。随后,这伙人威逼叶、邓说出银行卡密码,罗刚分别从银行总共取出1.4万余元。

  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26日,被告人罗刚、何荣强伙同曾强、彭超全、张小兵、刘勇、唐波(均另案处理)采用砸汽车玻璃后进入车内、持刀威胁等方法,在环岛路海边草地、空地先后六次抢劫,抢得11.78万元及手机8部、手表、白金项链等。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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