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立法一夜暴富神话破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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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5:1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几起几落,备受挫折的中国直销立法终于走完最后一道立法程序。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由国务院公布施行。据悉,直销法最快将于本月底、9月初正式颁布出台。 法规解读 入门费锁定1个亿 据悉,该草案与之前的送审稿差别不是很大,其中在直销企业具备的条件中,申请直销牌照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额外汇),直销企业应在其所在地指定银行存入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并且对申请企业还有年销售额的要求。 推销员奖金上限30 %在奖金分配制度方面,《条例》规定推销员奖金比例上限为30%,并没有规定企业销售层次与奖金层次的多少。这意味着推销员的收入只能为销售收入的30%,此举可促使直销企业尽量减少直销员的层次,从而制约可能出现的非法传销现象,并且通过此限制,使一些企业再也不能以“一夜暴富”等作诱饵,吸引企图通过“高额回报”发家致富的人。 权威观点 直销企业的“紧箍咒” 谷岩:原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委会常务副会长、本报《关注中国直销》栏目顾问: 高门坎,严监管,特别是禁止小组计酬,规定直销员奖金比例限制等都会使一些已先斩后奏的企业,面临着欲罢不能的尴尬境地,过去的经验表明,在合法的正门开得较小时,非法就会上升。 法规就是双刃剑 四川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省打击非法传销办公室负责人: 目前只是通过了原则审议,真正对外颁布实施还有一个过程。直销法规同时也是双刃剑,对规范国内的直销行业、打击非法传销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工商部门在打击非法传销过程中,这些法规的出台弥补了空缺,对加强非法传销的打击、强化直销市场的监管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打击非法传销将更加严厉。 早报记者李正勇实习生刘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