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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推行和完善干部试用期制 7人不胜任被解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7:20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 小』红网株洲8月12日讯(通讯员张敏)2002年以来,株洲县先后对136名乡科级干部实行了试用期制,有129名干部试用期满后被正式任命,有7名干部因不胜任被解除职务。在实行试用期制过程中,株洲县从实际出发,在拓展适用对象范围,健全相关制度,制定考核体系,安排不胜任试用职务干部等方面不断进行完善,取得实际效果。

  逐步拓展试用期制的适用范围。针对实行试用期制大多是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

委任制干部,与整个干部队伍相比适用主体面窄的实际,株洲县突破主体范围上的局限性,根据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结合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通过聘用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规定试用时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再履行正式聘任手续,不胜任者不再聘用。2003年6月对全县6所高中的校长实行了聘任制,规定了1年的试用期,2004年6月,经考核,县六中校长因测评票未达50%被解聘。试用期制由委任制干部扩大到聘任制干部,扩展了干部试用层面,拉长了对干部的考核时间,加大了对干部考核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建立起了优胜劣、能下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稿源:红网)(作者:张敏)(编辑:何冰)(2005-8-1213:39:30)(2005-8-1111:42:35)(2005-8-11 9:12:47)(2005-8-118:44:00)(2005-8-1020:50:42)(2005-8-10 11:48:52)(2005-8-914:33:41)(2005-8-914:08:17)(2005-8-9 9:11:30)(2005-8-8 1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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