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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名大学生为替考枪手伪造身份证件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7:3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郭京霞、李京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为替考枪手伪造身份证件而获刑的刑事案件,3名高校毕业生分别被法院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或六个月。

  时下,在一些高校校园,可以看见各种家教告示:要求应聘者的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四级或六级以上。校内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在寻找“枪手”替考英语。替考的方式有好几

种,其中一种就是为替考者办理假的身份证件蒙骗过关。

  据法院介绍,小李和小张都是已经毕业的应届大学生,可是他们尚未取得英语四级合格证书,而且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在2004年7月前仍未取得英语四级证书,他们将再也无法拿到学位证。为此,小李和小张准备找人顶替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他们通过同学小郑联系,于2003年12月上旬,由小郑先后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和北京林业大学北门外,以人民币240元的价格让他人制作了姓名为“李某某”和“张某某”的假居民身份证两张,假身份证上的照片就是“替考者”本人的照片,用于为小李、小张雇佣的“替考者”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同年12月27日,“替考者”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被监考老师发现,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在学校保卫处将小李、小张抓获。同日,小郑在小张的电话通知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小郑、小李、小张违反国家对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制度,伙同他人伪造居民身份证并将伪造的身份证用于违法活动,主观上具有伪造居民身份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提供个人信息资料及钱款,与制假者共同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属于伪造居民身份证的共犯,应依法定罪处罚。一中院据此终审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小郑、小李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小张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替考风盛行与造假便捷具有相当密切的关系。据被告人供述,由于现在造假办证很方便,他们可以通过随处可见的造假非法广告与办证人联系,约定见面时间、地点。见面时,由买家提供假照片和个人资料,至于价格,根据证件的仿真程度来定。仿真程度越高,价格越高。由于查找存在一定难度,为小李、小张制造假证的办假证者至今尚未查获归案。

  另外,随着造假技术的提高,考场监考人员对所谓的假证并不能轻易辨认和察觉。在这起案件中,为了防止枪手替考,考场监考人员特意将考生的档案照片复印,与现场考生进行核对,才发现了替考人员,并顺藤摸瓜抓获了企图蒙混过关的造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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