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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两个突出”新变化值得深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23:54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8月12日《华商晨报》报道说,一群无知而变态的年轻人,网聊后相互勾结交叉作案。他们不只是以抢劫为乐趣,更是拿作案“成果”来炫耀。据警方透露,这伙靠网络结盟实施抢劫的犯罪团伙中还有很多女孩,且这些女孩一出口便是:“谁说我们不如男的,我们也一样干大事,比你们老爷们儿还狠。”

  无独有偶,同日《重庆时报》报道说,两名分别15岁和17岁的少年,用榔头砸死拾荒

老头抢走3000元后,竟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杀人当天就到各娱乐场所玩耍。为炫耀自己的“战利品”,每到一娱乐场所,就把抢来的百元大钞放在老板处保管。

  类似的报道最近有很多。种种迹象都表明,犯罪低龄化问题日趋严重。8月12日《华夏时报》报道再次证明了这一点:今年上半年全国犯罪出现“两个转移”和“两个突出”的新变化。其中“两个突出”就是犯罪低龄化和新型犯罪手段问题突出。犯罪分子与高科技手段相结合,通过互联网、计算机犯罪。

  笔者认为,在犯罪问题的新变化中,“两个突出”即犯罪低龄化和高科技手段运用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为高科技往往掌握在年轻人的手中。高科技本身没有错,年轻人掌握它们也没有错,而他们利用高科技犯罪则是大错特错了。我们在警惕犯罪“两个突出”新变化的同时,应该反思些什么又该积极做些什么呢?

  一个很明显又很普遍的想法是,犯罪“两个突出”应该归结于“教育失败论”——犯罪低龄化是教育产业化的恶果,而犯罪的高科技化是大学就业得不保障的后果。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犯罪“两个突出”的新变化,教育诚然有摆脱不了的干系,应该负相当大的责任。发展中的教育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很多地方有待大力改进。但学校教育绝对不是万能的,家庭教育,特别是社会环境更要和学校教育一起,分担犯罪“两个突出”新变化的责任,并作出相应的积极努力。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如今年轻人生活的年代,贫富的巨大差距愈来愈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并且这样的事实日益成为犯罪“两个突出”新变化的潜在动因和危险。在他们眼里,贫富的巨大差距也许就是导致一切不公平、不公正的源头,而一旦这样的想法根深蒂固,加之教育不当、社会不良因子影响,很容易使他们心理失衡甚至扭曲。如此以来,他们利用手中的高科技犯罪就不难理解了。

  再者,法制教育的滞后和缺失以及法律的不健全(比如如何打击网络犯罪的法律法规),使相当部分的年轻人成为法盲和伪法盲;同时,法律上存在的盲点不但不能使法律起到震慑和打击犯罪活动(比如高科技犯罪)的作用,更让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击中了法律的盲区,钻了“盲点”的空子。

  不可否认,我们社会很多体制和制度依然处在某些转型和健全的过程中。这是一个发展的时代,也是一个集体信仰缺失的时代,多样问题的出现在所难免。在这样的时代中如何解决好青少年问题,尤其是像所谓犯罪“两个突出”新变化问题,值得我们所有人深思。(稿源:红网)(作者:李记)(编辑:耿红仁)(2005-7-269:55:04)(2005-7-1916:58:44)(2005-7-17 14:35:15)(2005-7-1510:35:50)(2005-7-1310:12:12)(2005-6-20 10:33:45)(2005-5-160:14:56)(2005-5-90:12:09)(2005-5-3 12:19:18)(2005-4-7 11: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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