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上小案件 可托司法所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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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0:37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下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滨海法庭与开元司法所达成协议,共同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通联互动机制。 根据协议,开元司法所下设人民调解组织和滨海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滨海人民法庭可将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属开元街道的简单案件委托开元司法所调解。在一定期限内,对不能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或一方中途反悔的,开元司法所应立即将案 件移回法庭。据了解,双方构建调解机制后,把一部分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案件,诸如收取水电费、邻里关系等小纠纷,分流给人民调解组织。 据悉,滨海法庭下辖滨海、厦港、开元三个街道,这三个街道都是人口密度较大的老城区,居民日常纠纷多。法庭只有三名法官,今年1~7月收案523件。而这些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很多都属于民间经济往来纠纷,存在调解基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