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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人员查车出争执 汽车行驶中拔钥匙酿祸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1:30 燕赵都市报

  本报承德电(记者邓学军)8月11日,在滦平县城街头,一辆丰宁满族自治县的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面包车,被滦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车管所的有关人员查获。在准备将车押回工商局途中,车主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执法人员在行驶中拔下面包车的钥匙,结果面包车失控撞向路边,在车损人伤的情况下,工商人员竟然扔下钥匙,一走了之。

  ■送人看病:司机路遇工商查执照

  在滦平县中医院,记者见到了车主敖亚松。据敖亚松介绍,他是丰宁满族自治县罗诺镇老庙营村人。8月11日,他拉着一个病人到滦平县医院去看病,将病人送到医院后,他到路边一小饭店吃饭。当他吃完饭往外走时,两个穿工商制服的人上来查证件,当对方听到他没办工商营业执照时,就拿着他的行驶证让他将车开到县工商局。

  ■拔钥匙酿祸:工商抛弃受伤当事人

  后来,两个穿工商制服的人一个坐在他副驾驶处,另一个在后面开着工商局的车,一起去工商局。在车子行驶中,坐在副驾上的人和他撕扯起来,并拔下了他的车钥匙,结果车的方向被锁死,也没有了刹车,车一下子冲上了路边,先撞断一根电信杆后,后又撞上了一辆摩托车,最后撞在了路灯杆上停下来。对方见状,将钥匙扔给他后,打了一个电话,工商局的车将其接走。

  事发后,敖的腹部因被挤撞,透不过气来,被人送到了医院。据当时的目击者称,当时车速很快,而路边上十来分钟前,还有人在下棋,“没有出人命实属万幸”。事发后,敖亚松拨打了110和122报警,“122”到现场后,称不算交通事故,让他到法院去起诉。

  ■滦平工商局:会承担相应责任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滦平县工商局的孙姓纪检组长和法制股高姓股长。对方称,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规定,营运车辆需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营运。对于无照经营的车辆,他们有权进行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并责令其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

  高姓股长称,据他们初步了解,当时是因为在电力胡同口处应该拐弯到工商局,对方没拐,车又过了一个能拐向工商局的胡同口又没拐,司机还说“你等着吧,把你拉走”这样威胁的话。车不仅没减速反而加速前冲,才引发争执。他们表示,事发后,该局领导已找到镇派出所,请求对此事进行调查,待分清事故责任后,他们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通部门:工商不该上路查车

  记者从滦平县许多出租车司机处了解到,该县工商局车管所一直到街头去抓无营业执照的营运车辆,有时还到洗车场处蹲坑查证。而承德市一位交通系统的工作人员称,按照规定,营运车辆上路必须带上营运证、行驶证、驾驶证、养路费等相关证件,没有规定营业执照是必须随车带的。并且,工商局车管所的人上路查车是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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