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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详解出租车租费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4:02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牟明善实习生李一凡)今天,作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主要管理部门,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详细解释了即将执行的新的出租车租费如何计收。

  执行新的租费标准后,每辆出租车的计价器将重新统一调整计费方式,3公里以上按每0.5公里跳字计费。为方便找零,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正在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协商每0.5公里具体执行的计费数额,计价原则上以人民币“角”为单位按四舍五入计算,但总体收费不会超过现行基价标准。

  6公里以上加收空驶费

  我市出租车租费一直执行“空驶费”、“夜间费”。根据行业相关规定,计程租车在6公里内不收空驶费,6公里以上按现行每公里租费的一半收取,即一旦乘客搭车连续行驶6公里以上,计费按每公里1.50+0.75元收龋夏季22时至次日5时,冬季21时至次日6时,每车公里租费加收车公里基本租价的15%。

  等候收费双方可临时协商

  据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介绍,乘客要求等候超过免费的5分钟后,每5分钟按车行驶1公里基本租价标准收费,累计回收,即计价器每显示2.5分钟按行驶500米收费,乘客也可事先与驾驶员协商等候收费数额。

  允许多人合乘顺路出租车

  出租车同时租给两位或两位以上乘客使用时,应事先征得第一乘客同意,但合乘路线必须顺路,不得加收绕道费。如两位或两位以上的乘客不在同一地点下车,先下车的乘客按所乘里程价格70%付费,最终下车乘客按所乘里程价格100%付费;如在同一地点下车,由合乘人均摊,但不得超过总收费金额。

  外出包车享受优惠

  凡出市境及包车业务,乘客可以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内享受折扣优惠,折扣率由出租车主与乘客在营运前协商定价。载客运行中必须路经的过桥费、高速公路费、隧道费由乘客支付。有其他道路可选择的,应先征得乘客同意。出租车进出车站、机尝停车场发生的费用由出租车驾驶员承担,不准向乘客摊派。

  5月1日起临时减免的

  行业收费项目恢复征收

  从8月15日起,每车每月开始征收客运附加费42元,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0元,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恢复每车每月收取治安管理费5元,市地税局恢复收取每月10本票据费计30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恢复一年两次收取的计价器审验费60元。各出租汽车公司每月向驾驶员正常收取承包费、管理费后,不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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