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纠纷不一定上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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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4:08 东南早报 |
滨海法庭与开元司法所率先签订协议 早报讯(记者卢古质通讯员刘宏)昨日下午,思明区法院滨海法庭与开元街道开元司法所在厦门率先签订关于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通联互动机制协议书。此举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各自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 据悉,滨海法庭下辖滨海、厦港、开元三个街道,这三个街道都是人口密度较大的老城区,居民日常纠纷多,但该庭仅有三名法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法官在案件调解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会较少。 滨海有关负责人介绍,起诉到该庭的很多矛盾纠纷都属于民间经济往来纠纷,一般都存在着调解的基础,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法律、政策和道德开展的调解工作,具有便民、利民、不收费、调解时间短、见效快等独特优势;把一部分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案件分流给人民调解组织,比如诸如收取水电费、邻里关系之类的小纠纷,鼓励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的形式予以解决,既可以提高法院案件的调解率,促进案件的执结,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缓解近年来法院案多人少、诉讼增加的趋势。 根据协议,开元司法所将设人民调解组织和滨海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滨海人民法庭可将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属开元街道辖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案件委托开元司法所调解,在庭前告知当事人可选择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