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民警挪用买卖赃车 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5:20 成都日报

  (巫沁 记者晨迪)昨日下午,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表示,今年下半年,公安机关的中心工作是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会上,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直接点名批评巴中市公安局和泸州市公安局对“两抢一盗”专项会议没有足够重视,出现到会人员稀稀拉拉的现象。

  批评两地会议作风松散

  会议开始后半小时,曾省权突然说,刚才他看屏幕,发现部分地市州到会人员出现稀稀拉拉的现象,其中4个地市州的局长无故不到会,泸州市公安局只有13人参会,巴中市公安局只有17人参会。

  重点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

  据了解,盗窃、抢劫机动车,尤其是汽车的犯罪活动是此次打击重点之一。曾省权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把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作为打击的重点部位,要把城乡接合部、交通要道等作为打击的重点区域。成都、德阳等地要把盗抢机动车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校园周边设立治安岗亭

  对校园周边的治安乱点,要设立治安岗亭,尤其是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切实维护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省公安厅明确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省公安厅表示,将把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对工作滞后、成效不大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

  为疑车上户要遭“下课”

  曾省权强调,车管民警为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凿改,对来历凭证有伪造嫌疑的车辆办理入户上牌登记手续的,坚决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公安机关和民警挪用赃车、买卖赃车,赃车流入异地公安机关拒不移交,办案单位追回赃车后向失主索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对一些地区管理混乱,大量无牌、假牌汽车上路行驶的,要追究当地公安机关领导的责任。(来源:成都日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