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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校舍最低使用5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8:00 重庆时报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这一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实施此工程,中央共投入专项资金100亿元。2004年、2005年已下达60亿元,工程项目覆盖中西部地区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852个学校,将新建和改扩建校舍面积921.42万平方米。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项目学校要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中之重。新建和改扩建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必须在50年以上。要坚决杜绝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

  《意见》指出,各级监察、审计部门应在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要保证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资金落实,严格防止挪用挤占,不得拖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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