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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想回去当警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8:09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宝鸡讯(记者 付军峰)昨日上午9时,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座无虚席,用汽油烧伤民警的罪犯郭新顺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

  歹徒纵火

  致人重伤被执行死刑

  1998年5月,时年36岁的宝鸡人郭新顺因吸毒被劳动教养三年,郭对当时主办该案的民警韩建新怀恨在心。2004年5月,郭打探得知韩建新因病住院治疗,遂多次到病房找韩索要“赔偿费”,均遭拒绝。2004年5月15日,郭携带事先备好的斧头和汽油闯入病房,将汽油泼向躺在病床上输液的韩建新,韩建新见状下床夺郭手中的斧头。搏斗中,郭点燃汽油,致病房着火,韩建新身上被烧着。经法医鉴定,韩建新全身2度、3度烧伤达41%,属重伤,并构成三级伤残。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新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郭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郭新顺于昨日上午被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民警心愿

  身体恢复后还当警察

  昨日下午,记者在宝鸡市中心医院康复中心见到了民警韩建新,得知烧伤自己的郭新顺已被执行死刑,韩建新连说“罪有应得”。

  记者看到,韩建新全身布满疤痕,头部和腹部缠着绷带,说话时不停地在身上抓痒。韩建新说,左手除了大拇指和食指可以活动外,其余三个手指只能始终呈直角;右手比左手好一点,但是握不紧,打伞时伞就朝一边倒。

  提到被烧的情景,韩建新有些激动。他说,当时病房里还有一对老夫妇,于是他先与郭僵持了五六分钟,让老两口趁机逃了出去。之后他趁郭把汽油朝地上泼,扑过去夺郭手中的斧头,不料郭突然点着了打火机,他瞬间成了一个火人,病房变成了火海……

  韩建新说,经过半个月抢救,他才醒了过来,其后还经过多次手术,到现在他的生活还不能完全自理,每天都要到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对于以后的打算,韩建新说,现在的样子,以后出去都很难跟人交往,有机会他想整容。等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他还想回去上班。他说,咱干警察这一行,就得坚持干下去。

  罪有应得

  另有十名罪犯昨伏法

  昨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对孙国防故意杀人;宝鸡陈仓区法院对罪犯张月平放火、古明勇故意杀人;岐山县法院对罗亚明、雷新伟破坏电力设备及盗窃,张建军、陈小林抢劫;扶风县法院对张润虎故意杀人;太白县法院对王飞故意杀人;凤县法院对梁永峰抢劫案进行宣判,所有罪犯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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