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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忽悠”三年狂骗14万昨日,海城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8:31 北方晨报

  本报讯史文儒记者王玲报道赵本山塑造的“大忽悠”形象,在全国那可是深入人心,可再怎么“忽悠”,这个形象也只是虚构的。可在海城市,还真有这么一位“赵大忽悠”,他可比赵本山厉害多了,2000年至2003年3年的时间,赵某编造各种谎言,骗取人民币达14万余元。昨日,海城市人民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赵某是海城某村的农民。2000年至2003年间,赵某编造有若干日本旧币兑换人民币,

在大连有轿车提车需资金等谎言,骗取李某等6名被害人人民币21000元。2000年2月某日,赵某编造日本政府奖励他的轿车已到大连,提车需交运费和出港费的谎言,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13000元。2003年9月,赵某编造他要在海城建日本轿车生产线需资金,骗取被害人王某2万元。1999年至2002年间,赵某编造受别人委托办理一笔1.8亿美元的兑换业务需要经费的谎言,先后13次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33700元。自2000年至2003年,赵某共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10万多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三年共诈骗人民币149700元,都被他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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