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江苏医改将允许医院分级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9:22 人民网-江南时报

  “什么都可以少,就是钞票不能少;什么都可以有,就是毛病不能有。”这句百姓的口头禅生动反映了时下“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同时也是他们内心的真实写照。多少年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的百姓、医生、专家、学者以及政府官员。在“我国医改基本不成功”的论调下,新一轮的医改研究和探索仍旧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从今年9月1日起,江苏省范围的医疗服务改革方案将全面开花。此次探索主要针对“

看病难、看病贵”而展开,试图用价格的经济杠杆去撬动医改这块巨石。对于百姓来说,他们最关心的莫过于此次改革能否给他们带来立竿见影的实惠,从而改变“看病难”的现状!其实改革最重要的是从病根上下药,而非“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改革是一次尝试,此举能否有实质性意义,公众将给予更多的期待。

  背景

  数次调整 亟待规范医疗定价

  据了解,江苏原有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上是2000年以前制定的。之后5次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并放宽了特需医疗项目价格的定价权。某种程度上对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起过一定的作用。

  但时下医疗卫生补偿机制方面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分类、项目名称、项目内涵界定不科学、不规范,容易出现乱收费现象,引发患者对医疗机构收费不理解、不满意;二是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护理等医疗服务价格仍然较低,医院只有通过药品差价来维持运转(药品收入占整个医疗机构收入最高时达65%以上),而政府对药品采取大幅度降价(近年来全省五次降价总金额10.14亿元)、集中招标采购等一系列措施,使药品差价收入弥补医疗服务成本的空间越来越小;而百姓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旧严重。

  1995年至2001年期间,为了配合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省先后5次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放宽了特需医疗项目价格的定价权。尽管我们在促进医改方面做了一定的努力,但是从总体上看,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护理等服务价格仍然较低,医院只有通过药品差价来维持运转。为了加快医院从“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方向的良性转变,必须对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作结构性调整。

  时间到了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医疗价格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国家计委、卫生部又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规范价格项目、改进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等改革规范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去年,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减轻社会医药费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要求各地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尽快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最迟不得超过2005年5月1日。本次医疗收费改革正是按照上述政策要求进行的,但江苏出台的时间比国家规定的最后期限晚了4个月。

  同时,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需要。目前,全省各地医疗服务项目共有7000多个,超过国家规范项目3965项近一倍,名称比较混乱,监管规范措施较难到位,让乱收费有了可乘之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有步骤地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已成为非常紧迫的任务。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全国已有一半以上的省市完成了项目规范和价格调整工作。华东地区的安徽、福建、浙江省已相继出台了规范后的价格标准,上海、山东等省市也在做规范准备其实,自

  2001年起,省物价组织各类专家300多人次,历时近两年时间,对全省各地7000多个医疗服务项目按国家项目规范实行了统一归并,全省52家医院进行了医疗成本测算,对其中14家医院医疗服务成本进行了重点审核和汇总,并委托中介评审机构进行了财务成本审计,在14家医院成本的基础上草拟了价格改革方案。

  2002年底,按照《价格法》的程序要求,江苏省举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

  方案原计划于2003年二季度出台,但因受“非典”的影响,省政府决定推迟出台调价项目。

  2004年至今年上半年,又因宏观调控政策控制价格较快上涨而搁置。

  2005年7月底,省政府正式批准了这一方案。

  9月1日,全省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9月30日全面执行。

  举措

  规范项目 医院收费分级拉档

  从单一定价到多价并举

  这首先表现在定价形式。以往都是单一的政府定价,现在改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举的定价形式。

  例如,对基本医疗项目如挂号、病房床位费等实行政府定价;对手术麻醉、护理和大型设备检查等服务项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医疗机构在15%的幅度内上下浮动;对口腔诊疗、眼鼻及体被系统手术等42个带有医学美容性质的,属于非基本医疗的特需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技术、设备情况,自主确定价格。

  允许医院分级拉档收费

  实行等级差价和地区差价办法。手术及麻醉、护理项目价格,以一类医院(一级医院)价格为100%(乡镇、社区医院不高于一类医院),二类医院(二级医院)比一类医院高20%,三类医院(三级医院)比二类医院高20%;以苏北地区价格标准为100%,苏中、苏南地区价格可分别递增10%;部分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以一类医院为100%,二类医院比一类医院高20%,三类医院比二类医院高20%。

  各医疗机构还可根据自身医疗技术水平、市场供求、卫生资源利用等因素在15%范围内自行确定上下浮动幅度。其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暂不分医院类别和地区,所列价格为最高标准,允许各级医疗机构向下浮动。为避免价格频繁变动,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每年可变动一次,并报同级价格、卫生部门备案。

  按国家规范统一医疗服务项目

  对照《全国医疗服务项目规范》,经过清理和专家论证,将现行全省7000多项医疗服务项目,按国家规范统一归并为3916项,制定形成《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其次是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为配合这次改革方案的出台,制定了《江苏省非营利性医院分级标准》、《江苏省医疗机构护理收费规范》、《江苏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特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办法》等配套办法,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加强特殊医用材料收费管理

  《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分类说明或项目除外内容中未列明的特殊医用材料,一律不得另行收费;有规定加收标准的,按规定标准加收;规定可以加收但无标准的,应按《江苏省特殊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手术费用看涨检查价格要降

  提高了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麻醉类、护理类和反映医疗技术进步的经血管介入诊疗类价格标准。这次上调价格后,手术费约占测算成本的80%左右;降低过高的磁共振扫描、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特殊检查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标准,大型设备检查项目降价幅度为49%;放开部分带有医学美容性质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其他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衔接江工;江苏现行价格水平及邻省水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主要以医疗服务成本为基础,同时对一些项目进行衔接。一是参考了邻近省份市新出台的价格,与外省价格相衔接,我省主要衔接浙江水平。二是与省现行价格水平衔接,对检验类等一些服务项目,在保持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全省项目与国家规范项目对接情况,与各市和省属医院的现行价格适当衔接。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13日 第三版)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