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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儿虐待绝症母激怒街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9:2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殷文静实习生褚燕娟通讯员玄法)儿子拒绝赡养身患绝症的老母,激起所在小区居民的义愤。10位居民自发代这位老母,将其不孝儿告上法院,要求其子尽赡养义务。日前,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今年85岁的李老太家住玄武区,有一儿一女。李老太诉称,4年前,她老伴去世后,在外地工作的大女儿与儿子陈某口头协商,将父亲留下的几十万元遗产全都给陈某。条件是,

李老太的晚年生活都由儿子陈某照顾。

  2年前,李老太患上胃癌住院治疗。陈某没有出一分医疗费,全由其姐一人承担,前后花了近10万元。李老太出院后,陈某不但不尽人子之孝,还经常与妻子对老母打骂,甚至还不给饭吃。为躲避儿子、儿媳“骚扰”,半年后,李老太独自一人搬到离家不远的一处工棚居住。从此,陈某对母亲的生活更不过问。李老太的生活全靠同住一小区的居民接济。期间,社委会多次组织小区内德高望重的居民出面,让陈某尽赡养责任。可陈某非但不听劝告,反而对出面的居民恶语相加。

  今年5月底,10位居民再次劝说不成后,征得李老太的同意,作为她的代理人,将陈某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陈某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

  庭审时,李老太太坐在原告席上,她委托的10位代理人相继出示了他们日常收集陈某不孝的证据。由于李老太年事已高,沟通极为困难。为查清事实,法院庭审花了4个多小时才结束。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不尽赡养义务,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调解无效后,法院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判令陈某将其母接回家中生活;每月给付李老太赡养费100元。法院判决后,陈某却以不识字为由,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无奈,法院只好先出钱,为李老太暂租了一间住房。

  据悉,法院依据李老太的申请,近日对被告陈某强制执行。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13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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