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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不上险 车祸自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9:2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殷文静实习生褚燕娟)南京一市民购买二手车过户后,却没有及时办理变更车辆保险手续,结果出了车祸,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于是,该市民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理赔。日前,该案经两级法院的审理结案。

  今年4月,原告孟进城(化名)起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南京城南支公司。理由是保险公司拒绝对一起交通事故进行理赔。主审法官在审查案件材料时发现,原告提供的保险合

同上的投保人不是其本人孟进城,而是红庙机械厂。

  原告说,2003年4月,他从红庙机械厂买了一辆康明斯卡车。由于碰到了“非典”和“五一”长假,所以直到5月9日,他才开始办理车辆保险变更手续。没想到,填好保险变更申请表还没交给保险公司时,就出了车祸。

  保险公司则辩称,“非典”期间该公司没有放假,原告本人不去变更保险与该公司无关。根据合同约定,车辆过户后没有履行保险变更手续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白下区法院审理认为,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经过保险人同意。原告没有及时办理变更保险的相关手续,跟保险公司没形成合同关系,所以原告没有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赔。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请。

  随后,孟进城提出上诉。近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决定维持一审裁定,驳回孟进城的上诉。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13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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