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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型房贷险适合你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9:5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悉,近期有银行试点推出年缴型房贷险产品,业内评价说相对于一次性缴纳的房贷保险,年缴给借款人带来实惠:一是降低了借款人的资金压力。二是保费计算更加科学合理,随着贷款按月偿还,保险金额逐年降低,保险费也逐年下降,减少了借款人的保险费支出。三是免除了各种复杂的退保手续。那么到底这种年缴方式与一次性缴纳方式有什么区别,正要买房的你或许还有些犹豫,到底哪种形式更适合你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保险系教授申曙光、广发银行总行营业部私人银行处处长张雄、华安保险公司财产险核保朱汉平。

  记者:预备买房的小王最近遇到了一件难事,去银行做房贷肯定不能不考虑房贷险的问题,听说最近有银行试点推出年缴型房贷险产品,据说这种方式可以减少资金的压力,还不用考虑因为提前还贷出现的退保问题。各花入各眼,这种形式是不是适合自己呢?

  “保险金额应逐年减少”

  申曙光:这次年缴型房贷险的试行,我觉得是对投保人本来就应当享有权利的尊重。一次性缴费方式以贷款额直接作为计算整个保险费的保险金额,这是不合理的,原因在于房贷险要保障的是银行对其贷款的利益,而银行的这种利益是逐年变化的———贷款余额是逐年减少的,保险金额也应当逐年减少。直接以初期的贷款额作为保险金额,等于让贷款人多交了不应该缴纳的保险费,有些不公平。

  记者:听说采用年缴方式后,降低了借款人的资金压力,保费计算更加合理。很多人对于房贷险该收多少并不清楚,到底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张雄:一般的房贷险费用是根据贷款的额度而不是房产总值来定的。如一次性的保险费用就是贷款额×1.2×1‰×贷款年限×折扣的比例,一般来说年限越长可能折扣也就越多,比如15年左右的大概可以打个6折。退保的时候往往也面临着打折的情况,比如保险期限10年,5年后提前还贷就想退保了,但这个时候退回的保费往往就不到一半,而是要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再打点折扣。

  朱汉平:一般房贷险最高保额就是房屋的全价,最低保额就是贷款额,银行默认的保额多是贷款额。如果一次性缴纳的话,银行一般收15%左右手续费。在广州,提前还贷情况挺多的,不少客户会选择提前退保,这样由于给银行的手续费是固定的,保险公司的房贷险的保费收入有可能会入不敷出。目前在广州不少房贷额度在40万元以上,保费也不低,如果两三年就退保的话保险公司不划算,这应该算是银行的一种让利行为。

  提前还贷年缴型更划算

  记者:在年缴型房贷险产品的介绍中,我们看到保险金额对应于贷款余额,由于贷款余额最多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随着贷款按月偿还,保险金额逐年降低,保险费也逐年下降,减少了借款人的保险费支出。

  申曙光:对,以一笔15年期、20万元的贷款为例。办理贷款手续时一次性缴清保险费,假设其费率为6.45‰,保险费为:保险金额20万元×6.45‰(15年费率)=1290元,平均每年的保费约为86元;在分年缴费方式下,每个还款年度第一个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同时缴纳当年保险费,排除其他因素,保费计算方式大致应当为当年贷款余额(保险额)×贷款年限对应保险费率。现可假设每年费率为0.5‰,第一年的保费即最高的年保费为100元,以后每年缴纳的保费将低于100元,总的保费可以粗略地这样计算:15年中,各年平均保险金额(贷款余额)为第8年的保险金额,即10.67万元,各年平均保险费为第8年的保险费即10.67万元×0.5‰=53.4元,总的保险费为15×53.4=801元,低于一次性缴纳的保费。

  朱汉平:算笔账来看吧,贷款30万,期限15年,按照费率为万分之六,就相当于买保险时打了6折,一次性缴纳就是2700元,而年缴平均下来每年就是180元,但投保人如果提前退保时可能要被扣除20%的手续费,这样对于投保人来说,既不方便,也不是很划算,年缴减少了这种麻烦。

  续保勿出现“真空期”

  张雄:不过,对于年缴型还要考虑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续保。年缴型如果没有及时续保,假如在贷款期间出现保险事故的话,可能就会带来损失。房贷险本质都是一种财产保险,现在不少风险意识较强、收入较高、消费能力较强的投保人就会选择按房屋的全价来投保,因为这样承保的系数更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有个投保人在贷款期限内,出现了高压锅爆炸,房产损失很大,结果就获得了赔偿。如果风险意识浓厚,购买一次性保险或许保障系数更高。

  朱汉平:在年缴型的情况下,一年缴的只是当年的保险费用,期限就是一年。假设保险期限是从去年的8月1日到今年的8月1日,如果8月2日被保险房屋出现问题,又没有及时续保的话的话,则该此事故就不在保险期限范围内,被保险人就不能得到赔偿了。

  不过对于房贷险有这么一个规定,在贷款结束前,第一受益人是银行,在贷款结束后,第一受益人是投保人。一般情况下保额高于贷款额度投保人才能获得实际的保证,除非银行同意转让利益。考虑到投保人的利益,我觉得年缴型房贷险会成为一种趋势。

  观点

  申曙光:“

  一次性缴费方式以贷款额直接作为计算整个保险费的保险金额,这是不合理的,这次年缴型房贷险的试行,我觉得是对投保人本来应当享有权利的尊重。”

  张雄:“

  两种形式各有各的特点,如果购房时预计短期内就会有一笔资金周转或是以后收入会大幅增加,选择年缴型房贷险或是在确定贷款期限时选择较短的期限可能更为适合。”

  朱汉平:“

  改用年缴方式后,若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由于以后年度保险费尚未缴纳,无需履行退保手续,尤其适用于提前还贷的借款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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