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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对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进行生态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15:1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记者李斌、吴晶晶)针对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经济社会发展较落后的现状,为了保证水源地的保护与发展相协调,有关专家建议对中线水源区实施生态补偿。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开工以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各地按照“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生态后用水”的原则,积极实施源头治理。为了保证水质,库区将关停一大批污染

严重的企业,限期治理一批重点污染企业,永久性禁止高污染企业,库区的生产生活体系、交通运输体系等也需要重构。“这给经济本来已经十分困难的库区带来了更大的压力。”湖北省十堰市副市长冀群风说。

  中线水源规划区40个县中,有国家级贫困县26个,省级贫困县8个。有关专家表示,水源区的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生态林业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都需要长期的投入,仅靠库区地方政府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对水源区实施生态补偿,否则会影响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建设,也不利于提高库区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课题组组长、全国政协委员牛文元认为,生态补偿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生态受益区应当在享受生态效益的同时,拿出合理份额对生态保护区实施补偿,其中就包括一个地区对于其饮用水源保护地的生态补偿。

  专家们建议,按照南水北调工程“南北双赢、南北两利”的原则,可以参照国家支援三峡库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制定切合丹江口库区实际的产业发展及配套政策,对库区长远发展、水源安全保障给予特殊的政策扶持;对于库区已有的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补偿、农村能源建设等政策措施,可考虑进一步向库区倾斜;还可以组织北方受水城市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对库区进行对口支援。此外,专家还建议设立国家调水基金,并从中划出专款,支持水源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王少阶、蔡玲建议,可以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库区上游汉江流域水电梯级开发和南水北调中线的建设与经营管理,并相应承担水源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维护以及汉江下游的补偿责任,用发电、供水的收益来满足生态环境的维护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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