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慈善义举,企业家不该缺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0:06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为了让更多的贫穷大学生能够园大学梦,浙江省嘉兴市开展了结对资助贫困大学生的“绿荫行动,而在这次“绿荫行动”中捐钱的大多不是有钱人。粗粗计算一下,至少60%的个人捐助者为普通工薪阶层,他们成了本次“绿荫行动”的主力军。(据《南湖晚报》)

  正如报道中一些普通的捐款者所言:“我们虽然不是很有钱,但至少比贫困家庭宽裕

些,2000来块钱还是可以承担的,省一省,就省下来了!”这些实在真诚的话语,在弥漫浮躁之气的今天显得格外珍贵,为贫困者解困,无论数额多少,都善莫大焉。

  但同样是这篇报道中传递的另一个信息让人感到困惑与不解。报道说,整个过程中仅有4家企事业单位介入“绿荫行动”,与寒门学子结成对子。企事业单位的参与度远远低于个体,甚至有人认为慈善助学是“钱太多没处花、发神经才会去做的事”。

  据目前国内最大的慈善组织——中华慈善总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他们所获捐赠的70%都是来自国外和港台的,国内富豪的捐赠仅占15%还不到,而乐善好施的,倒是一些称不上什么富豪的人,甚至自身的生活还不怎么富裕。这次“嘉兴绿阴行动”似乎又为这项统计提供了一个佐证,嘉兴的企业家的确缺位、失语了。

  对于企业家,捐款助学这样的慈善行为还是有足够的能力的,况且慈善行为本来就不讲究数额的多少,只要有行动就行。笔者以为,企业家在此类慈善行动中的缺位,除了少数企业家的确存在为富不仁的思想外,主要还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生活中纸醉金迷,一掷千金,而对于弱势群体的贫困一概与己无关,还有的不愿通过捐赠这样的形式暴露自己的家底,低调行事。当然还有些企业家对目前的慈善事业心存疑虑,担心捐出去的钱没有真正到达需要帮助的人手中。凡些种种,导致了企业家在慈善义举中的缺位。

  从财产的角度看,企业家的钱财支配权只有自己,别人无权干涉。但从社会的层面上来审视,企业家还应该有一份社会的责任。8月10日《现代金报》上的一则消息倒是值得我们的企业家一看:余姚企业家“于遥”在前几年给市总工会帮困基金送去了20万元,指定用于帮助在大中专院校求学的特困职工子女。并承诺今后三年还会每年向基金赞助20万元。她不为名,不为利,只要求每个受助学子签订一份“道义协议”。每个受助学生将来毕业工作后,凭道义将受助的助学金归还给帮困基金,由基金管委会再资助困难学生。目前前几年受助并已经毕业工作的学生已经开始归还受助资金。从此,“于遥”的爱心生生不息。

  全球闻名的大慈善家、美国钢铁大王卡耐基曾经说过“有钱人在道义上有义务把他们的一部分财产分给穷人,因为所有超过家用之外的个人财产都应该被认为是让社会受益的信托基金。”也许按照美国的慈善标准来要求我们的企业家们有些苛刻。但目前贫富差距存在是一个客观事实,虽然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机构一直对各类困难群体在政策和资金上有所倾斜,但光靠政府的力量显然还很不够,需要我们的企业家们、富豪们慷慨解囊。无论从弘扬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还是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来讲,企业家都不应该在爱心义举行动中缺位、失语。(稿源:红网)(作者:蔡美兴)(编辑:杨国炜)(2005-8-1111:33:53)(2005-8-118:49:47)(2005-8-4 15:45:51)(2005-3-79:35:28)(2005-1-2810:36:30)(2005-1-17 8:35:54)(2004-9-1010:47:30)(2004-9-98:39:43)(2004-9-7 8:22:31)(2004-9-6 21:18:44)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