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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司机被警方刑拘(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7:43 潇湘晨报
当事司机被警方刑拘(图)
发生车祸后,中巴车内还留有城管人员的帽子记者 贺 琛 摄

  本报讯卸载全部乘客后,4名城管队员上车要求当事司机到队部接受进一步调查,不料暴怒的中巴司机突然加大油门朝一大货车猛撞过去,导致车上城管队员中1人死亡、2人重伤,司机本人也身受重伤(详见本报昨日头版报道)。发生在浏阳市世纪大道的这一幕迅即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鉴于这一事件的严重性,浏阳市委、市政府在事发后立即组成了工作组处理善后,浏阳市公安局当日中午即立案侦查。昨日,42岁的当事司机张武华被警方刑事拘留。

  对于这一事件,众多读者昨日给本报打来电话提出了质疑:城管队员为何有权处罚违章上客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城管的行为是否属违规执法呢?对此,浏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记者出示了省政府批复的一份文件:2004年5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浏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04]100号)中规定,将浏阳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在城管,其中包括“行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道路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区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等;同时规定“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浏阳市有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由浏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而《道路运输条例》第70条第1款规定:“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另悉,在该事件中遇难的浏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里中队副队长罗力冰追悼会将于今日下午举行。当地公安部门也正在对此事的相关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取证。

  记者 黄志杰 实习生 宋一宁

  爱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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