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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派遣 使“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8:0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人才派遣 使“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图)
核心提示

  全新的人才派遣可以简单称之为人才“租赁”。人才派遣专业机构以服务合同或劳务合同实现服务。与传统用人方式仅涉及用人单位和人才不同,人才派遣涉及派遣机构、被派遣单位和派遣人才三方。

  全新的人才派遣的流程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人才交流中心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工资、福利待遇,人才交流中心通过查询人才库等手段收集人才,经过面试,把人员名单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再经过考试、面试最终确定所用人员。

  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人才派遣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在欧美国家及日本颇为盛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全新意义的人才派遣开始“登陆”中国。近年,这种新型用工方式在郑州悄然兴起,许多人才交流中心和职业介绍中心都在开展这项业务,其分布的行业主要有电信、银行、酒店和证券等。

  那么,人才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有什么优势和弊端?如何保障员工的权益?对此,记者做了一番调查。

  人才派遣:就业新途径

  与以往毕业生联系好工作单位,学校直接派遣不同,全新的人才派遣对没有工作、落户到开展派遣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实施先找工作后派遣。

  河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的大专生孙超,今年毕业后户口落在了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前段时间,他被该中心派到某超市当收银人员,在岗前培训中,由于某些原因被退回了“娘家”。根据他吃苦耐劳、善于交际的特点,中心又把他派去一家公司做销售,现在他把销售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其实,像孙超这样的幸运儿还很多,他们都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人才派遣的受惠者。

  据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派遣科杜敏杰介绍,该中心自去年开始开展人才派遣业务,至今已为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等10余家单位提供人才(劳务)派遣服务,派遣各类人员800人次。人才派遣不只限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各类企业有较大流动性岗位和需实行灵活人事管理的岗位,受编制、计划等政策限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突击性工作用人、阶段性工作用人都可享受人才派遣服务。

  据了解,劳动保障部门也在开展这项业务,被称作劳务派遣。据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劳务派遣部部长沈焱弟介绍,该中心至今已派遣人员近6000人,主要分布在银行、酒店、电信等行业,有司机、话务员、文秘等。“派遣机构给派遣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保证员工的权益。”沈部长说。

  用人单位:用而不养

  同传统的编制管理、聘用管理等用人方式相比,人才派遣的最大特色是“人”、“才”分离。用人单位用人而不养人,即派遣机构根据人才需求、单位的要求派出人才,派遣人才虽为被派遣单位服务,但并非其正式员工,二者不发生直接关系。派遣人才只与派遣机构签订用人合同,他们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全部由后者支付。派遣机构每次派遣成功,从中收取一定的佣金。

  郑州某银行人力资源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人才派遣最大的好处在于节约人力资源成本。”此外,不占用单位人事编制,用人单位用人便捷;避免用人单位人事(劳动)纠纷;建立完善的劳资、人事及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及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有保障。

  沈焱弟说,劳务派遣可以使企业从繁琐的人事管理中解脱出来,而专注于用工过程的管理与考核。比如,外资企业不熟悉中国环境,自行招聘人才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成本,而通过派遣机构的专业化运作,可使这些人事企业的管理成本减至原来的60%至80%。

  据杜敏杰介绍:“人才派遣倡导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进而达到配置优化;打破人才地域分布不平衡,实现人才资源共享,缓解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特殊人才的供求矛盾;同时,可以加大社会劳动保障力度,真正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人才派遣有”壁垒”

  派遣人员没有归属感。从事汽车修理的王先生,今年5月份来郑州谋发展。由于缺乏信息,到现在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可他不愿进行人才派遣,他认为把自己“租”出去没有稳定性和安全感,不如自己找份工作更安定些。

  像王先生这样对人才派遣充满疑虑的不在少数,有人甚至认为派遣的员工是“外包员工”或“二等员工”,不能享受企业正式员工诸如年终奖、误餐补助、过节费等待遇,是被歧视的对象,不能真正融入到企业中去。

  而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派遣部业务主管李晗认为,通过人才派遣服务,个人不仅可以获得专业的信息资源,拓展就业渠道,而且有利于保障合法权益。“二等员工”的说法不成立。派遣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员工如果认为待遇低,可以不接受派遣。

  随着用工单位观念的改变,外包员工照样可以被委以重任。“外包员工”刘先生在某外企做软件工程多年,由于工作出色,今年被上海总部派到郑州,总负责郑州方面的业务。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据介绍,国家目前在劳务派遣方面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只能以《劳动法》作为依据。例如员工出现工伤之后,按《工伤法》和《劳动法》,劳务费用应由派遣机构出;因为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使员工失业,如果员工又不愿意变更岗位,解除合同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类似这样的不可预见支出也由派遣机构出。如果事先不和用工单位协商好,派遣机构就要吃“哑巴亏”。

  派遣机构的管理呈现空白。据了解,我省目前对开展人才派遣业务的中介需要具备什么样的资质还没有相关规定。一些非法中介打着派遣的旗号,一旦出现劳动争议,无法为派遣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在人才派遣业务中,派遣机构一方面要监督用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另一方面,要为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省却其管理精力。派遣机构不能利字当头。这也需要法律来约束。”杜敏杰说。

  对策:我省正在酝酿出台劳务派遣办法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随着我省劳务派遣的发展,我省正在酝酿出台劳务派遣办法。其中,包括规范劳务派遣运作的程序,设立劳务派遣企业或现有企业开办劳务派遣所要具备的条件;劳务派遣企业享受的一些优惠政策、对劳务派遣企业有违法行为的约束等。记者李红实习生屈慧君

  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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