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掉期业务: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救生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04 南方日报

  8月2日,人民银行于发布了《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规定国内外汇指定银行可以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同时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这为企业规避汇率波动提供了更多更好的避险产品。

  可开办远期结售汇的银行大大增加

  所谓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与境内机构签订远期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日期,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以某企业进口付汇为例,某企业预计在6个月后支付100万美元。此时美元即期售汇价为8.2900,而银行6个月远期美元对人民币报价为8.2500。企业希望通过远期结售业务来固定其6个月后的换汇成本,则客户在同银行签订了远期合同后,便可于6个月后按1美元兑8.250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银行买入美元100万元,同时卖出人民币825万元。这样,6个月后无论当时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如何变动,该企业都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用人民币从银行购买美元货款,降低了汇率风险。

  其实,在《通知》颁布前,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国内唯一直接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的工具,但其期限只有一年。而且,只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获准开办此项业务。此次《通知》扩大了办理人民币对外币远期业务银行主体,只要银行具有即期结售汇业务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备案后均可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时放开交易期限限制,由银行自行确定交易期限和展期次数。

  银行已在备战掉期业务

  此次《通知》的颁布提供了新的规避风险工具,即人民币掉期业务,《通知》允许银行对客户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在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中,境内机构与银行有一前一后不同日期、两次方向相反的本外币交易。在前一次交易中,境内机构用外汇按照约定汇率从银行换入人民币,在后一次交易中,该机构再用人民币按照约定汇率从银行换回外汇;上述交易也可以相反办理。

  例如,某出口企业收到国外进口商支付的出口货款500万美元,该企业需将货款结汇成人民币用于国内支出,但同时该企业需进口原材料并将于3个月后支付500万美元的货款。此时,该企业就可以与银行办理一笔即期对3个月远期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即期卖出500万美元,取得相应的人民币,3个月远期以人民币买入500万美元。通过上述交易,该企业可以轧平其中的资金缺口,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凡获准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6个月以上的银行,向外汇局备案后即可办理掉期业务。

  据悉,我国银行其实也开展过货币调期业务,但只是规避非美元兑美元的汇率风险,并不是直接针对人民币。从2002年开始的欧元兑美元的升值中,国内有相当数量的企业与外汇指定银行做了外汇掉期业务,如2004年12月,中国石化集团天津分公司通过外汇掉期业务省下了3100万元。专家指出,远期和掉期交易是国际外汇市场上通用的避险工具。专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表明,国际外汇市场上远期和外汇掉期交易2004年日均交易量分别为2080亿美元和9440亿美元。据悉,中国银行已开始准备对客户及银行间市场掉期产品交易系统和报价模型的确认工作,而建行和工行等商业银行也在为开展即期和远期外汇交易以及人民币掉期业务做积极准备。

  贾肖明 潘琼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