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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主曾想拿3亿摆平矿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30 南方都市报

  矿主曾想拿3亿摆平矿难

  知情人称其身价超过2亿,煤矿股东中有多名政府官员

  兴宁特大矿难

  本报讯据《中国经营报》报道 8月7日,梅州市兴宁发生特大矿难,造成123人遇难。记者了解到,发生事故的兴宁市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云高是当地“人大代表”。其人际关系网错综复杂,公司股东成员中有多人为政府机构要员。事故发生后,曾云高曾想出资3亿元,企图息事宁人。

  “摆平”方案未商定警车已出动

  8月7日,兴宁发生特大矿难后,一名朱姓矿工提到一个重要信息:自从7月14日附近的罗岗福胜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省里下达了停产整顿的通知,但大兴矿并没有停产。“我们白天下井,晚上干活。”朱说,矿工们晚上才将煤拉出来。“自去年初进矿工作时,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矿长也知道我们是在挖水底下的煤。”

  8月10日下午,兴宁市大径里公司董事长曾云高投案。事后有消息称,曾云高是被迫投案的。在事故发生后,曾还带着主要管理人员到兴宁市召开“紧急会议”,称要拿出3亿元“摆平”事故。但他并未如愿,还没等他们商定“摆平”方案,警车即四处出动,曾及其他管理人员遂作鸟兽散。

  拉政府官员“入股”已非秘密

  在矿难现场,梅州市国土局矿管科一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在罗岗“7·14”矿难发生后,他们也向大径里公司下发了停产通知书。但曾云高对他们说:你们再说,我让你们的局长都做不成。

  曾云高此言非虚。知情人说,曾与一些地方领导“称兄道弟”。曾通过一些不为人所知的手段,将一些官员拉入到他的利益链中。

  拉政府官员“入股”在兴宁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记者在兴宁市纪委了解到,就在“8·7”矿难发生的前两天,兴宁市委还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干部参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若干规定》的文件。文件规定,党政干部不准以合资、合股或搭干股分红等形式参与煤矿的生产经营,不准以单位的名义参与煤矿生产经营;不准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不准为非法煤矿的生产经营充当保护伞等等。

  “不幸”的是,还没等这份文件发到各级官员手中,“8·7”矿难就发生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曾云高曾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提交过一份《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偏偏他自己的企业出现“震惊中外”的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安全生产”在他的企业中只成为一句标语,并被四处张贴。

  煤矿董事长的发迹史

  “3亿元”摆平矿难的“豪气”暴露出曾的家底,也引发众人猜疑。他何来这么多钱?有知情人说,曾父在当地被人称为“第一富商”,曾云高家族在当地“有钱有势”。除了曾自己是人大代表外,他公司的股东及家族中还有政协委员和当地税务官员。他个人亦和某些官员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记者查证到,曾是兴宁市、梅州市两级人大代表。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曾是黄槐镇选上来的人大代表。这位人大代表因对当地经济发展有贡献,兴宁市人大常委会还授予了他“发展兴宁经济突出贡献者”称号。

  曾的发迹正是缘于他的家族势力。据了解,曾在1999年广东省属国有四望嶂矿务局破产倒闭后顺利接盘,并获得四望嶂煤炭资源最好的“一矿”。知情人说,当时“一矿”的生产总值“上亿元”,但“在官商结合下被曾云高以500万元买断”。

  经过几年的运作之后,曾云高迅速发迹。知情者称,曾云高在买断“一矿”的经营权后,成立大径里公司,并在近几年实施“大兼并”。而所谓“大兼并”即是以金钱和权势强行买断其他煤矿的经营权,大兴矿和永丰矿(即这次发生透水事故的“主井”和“副井”)就是在“大兼并”过程中归到曾云高名下的。

  现在,黄槐镇半数以上合法煤矿已经被他兼并或“联营”,曾的身价据说已超过2亿元。兴宁市统计局提供的一个数据显示,在1999年改制前,四望嶂矿务局年产煤50多万吨。大径里公司的产煤量如果不少于这个产量,按现在的吨煤市值计算,曾云高一年的收入就有2亿元。

  在经济上获得巨大成功后,曾开始进入官场。据称,曾云高的花名是“云高头”,他做事总是“高人一头”。2003年,曾云高成为兴宁市人大代表,之后他又顺利成为梅州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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