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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当好“赶超协调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52 大洋网-广州日报

  蔡兵

  世界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今日之强国,可能明日会走向衰落;现在的后进国家,将来可能进入先进国家行列。世界经济发展就是在各个国家你追我赶、兴衰交替的过程中展开的。

  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一种关于后进国家如何追赶先进国家的经济理论,那就是“赶超理论”,它反映了落后国家实现民族振兴的强烈愿望。追溯这种理论的起源,可以上溯到18至19世纪的欧洲。当时,英国和法国在机器大工业发展上领先,德国相对落后。先进的英国在国际贸易领域主张自由市场理论,强调应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自由竞争的作用,国家尽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而德国一些人却认为按照英国人的理论,德国将永远沦为英国的农产品和初级产品供应国,永远不能实现工业化。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列希·李斯特提出了德国如何“赶超”英国的理论:英国的优势在于技术领先,德国靠自由贸易是赶不上英国的,德国的政府必须作为“赶超协调人”,要特别重视工业、科技、教育的发展和保护。李斯特的思想对德国后来发展成为工业强国起了巨大作用。其实,不光是德国,当今位居世界头号和二号经济强国的美国和日本,在经济发展从后进到先进的过程中,政府都曾发挥过“赶超协调人”的作用。这些国家在赶超中的基本做法是,充分发挥政府作为“赶超协调人”的作用,制定和调整产业发展政策,重视科技和教育,同时,深化经济、政治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完善市场机制和民主化建设。由此可见,“赶超”无论作为一种理论,还是一种后进国家处于“追赶期”实施的战略思路,在历史上都有成功的影子。当然,“赶超理论”之花所结出的果实,也并不都是甜美的。在二十世纪,许多经济上相对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和一些中央集权程度较高的亚洲和中南美洲的非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从“赶超”愿望出发,也制定并实施了“赶超战略”,但结果却并不成功,有的还因此阻滞了经济的正常发展。这些国家的赶超战略大多采取了以计划制度替代市场机制、扭曲产品和要素价格的办法。在这些国家,为了保证战略的有效实施,大力提高国家动员资源的能力,政府用行政手段集中资本投入到资本密集型产业,目的是使本国的产业结构能在较短时期就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这些国家实施的赶超战略不顾资源约束,以重工业乃至整个工业体系去赶超发达国家,严重地超越了自身生产力的发展阶段,使国家的比较优势得不到发挥,同时,大量强行发展的重点产业也不能形成竞争优势,最终只能走向失败。

  同样是赶超,甚至表面上看奉行的是同一种理论,为什么形成了不同的赶超战略思路,令人深思。为此,有必要对赶超理论的基本内容进行具体分析,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赶超理论的原意与上述失败的“赶超战略”所实际包含思想的差异。按照经济学中关于赶超理论的较权威说法,首先,赶超理论认为经济过程是两种冲突力量相互作用的均衡过程,这两种力量分别是创新和扩散,其中创新会增加国与国之间的技术和经济差距,是先进国家具有的优势,而扩散将减少国与国之间的技术和经济差距,后进国家可以充分利用。后进国家利用扩散能提高经济增长速度,减少学习和开发费用,达到追赶的目的。其次,赶超理论有四个假设条件:一是一国的技术和知识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二是一国的经济增长率受到一国技术和知识水平增长率的正面影响;三是一个经济处于低水平的国家,可以通过模仿、学习先进的技术知识,提高其经济增长率;四是一国利用“技术差距”的能力,取决于动员资源进行社会、制度和经济结构变革的能力。近年来,作为赶超理论实践的成功案例,人们大多列举的是亚洲四小龙和一些东南亚国家。

  从赶超理论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其实,赶超并不仅仅只强调经济层面应当怎样去做,它还强调“动员资源进行社会、制度和经济结构的变革能力”。亚洲四小龙的成功正是将赶超的领域从经济领域扩大到政治、社会领域,实行全面赶超、协调赶超的结果。而那些没有成功的赶超战略的真正失败之处,恐怕也正是在于将赶超仅仅视为一项经济领域的任务,忽视了其他领域配套改革的重要性。其后果,当然是使社会发展陷入滞后的社会运行体制与超越生产力水平的经济计划的矛盾漩涡中,分配不公等社会发展不和谐问题也就会随之出现。

  后进国家如果不甘心落后,就不应当放弃赶超的想法,赶超本身并没有错。但赶超是一件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做长期的、艰苦的努力。现在,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后进国家还在进行着赶超的事业,对这些国家来说,汲取既往已经失败的赶超战略的教训,意义十分重大。(作者是广东省委党校教授)(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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