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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利用办案到企业吃拿卡要 莆田制定五条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58 法制日报

  本网讯 张雄记者郭宏鹏“禁止利用办案到企业吃拿卡要”“禁止占用企业的通讯、交通工具等财产”——日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区委政法委为服务经济建设,专门制定了政法干警文明执法、严肃办案纪律五条规范。

  据悉,对违法违规及滥用职权的政法干警将实行首次告诫,再违法违规者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及下岗分流。(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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