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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举行"禁改限"立法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09:58 法制日报

  代表热议——何时何地放鞭炮

  本网记者 秦平

  8月14日下午,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织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经过筛选的16名听证陈述人到会并发表了他们的听证意见。

  关心“限放”的人们在行动

  这是北京夏季最为湿热难耐的一个下午,不少走进会场的人衣服上都带着一片片的汗迹,即使是如此,旁听席上依然座无虚席,工作人员来回忙碌着,很多记者也提前进入了工作状态。

  有人说立法是利益的博弈,有人说立法听证的成败在于人们有能力充分地发表自己的见解。那么北京市的这一立法恰好反映出了这两个特点。正如一位听证陈述人所说,城市中的弱势者(老人、孩子、体弱者)是受这部法律影响最大的人,他们对噪音、空气污染反应更敏感。而我们看到,在16位听证陈述人中就有6位是离退人员,占了1/3还强。除了离退人员,听证陈述者还包括学生、律师、职员、编辑等,年龄从二十几岁到六七十岁不等。这些人应该说有着普遍的代表性。

  现在开始听证

  《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的推出,使北京市执行了12年的“禁放”管理模式有望成为“限放”管理模式。“限放”含义是在法律法规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有条件地解禁。关键就在于何时何地可以燃放。

  《草案》第十条规定,“五环路以内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这一规定是指,在北京市的五环以内,只有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这段时间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为禁放时段,同时区县一级政府有权划定禁放区。

  本次听证会的焦点就是这一问题。

  以五环为界根据在哪里

  听证陈述人黄海是一名律师,他说,以地域划分限放区要经过科学的论证,北京的发展偏向北部,北边人口多,住宅密集,南边相对地广人稀,要以地域划界的话,要考虑到这一特点。

  而另一位听证陈述人谭家骥则直陈应以北五环,南四环为界,划定限放区更为合理。

  66岁的退休职工王崇礼认为,以五环为界作为限放区太窄了,他说,根据北京合理的人口布局,现在很多城市中心居民开始往外迁移,五六环之间也有大量的居民小区,这些人也需要好的、安静的居住环境,限放区域应扩大到这些地区。

  法律专业的大学生金业钦认为,以五环为界划分限放区明显带有地域歧视的色彩,五环内外在燃放的危险性上没有必然的区别。

  半个月的燃放期太长了

  听证还没开始就有老先生向记者抱怨开了,我的血压高,我老伴是心脏病,春节放鞭炮放个两三天我们还能忍,一放就是半个多月,这不要命吗?

  不少听证陈述人也持此观点,认为燃放时间过长,而且从现在的规定看,好像是从除夕到正月十六任何时候放都可以,这也不合理,在时间上还需要再细化。

  大三的女生姜疆对过春节放炮这种传统的民族文化颇有感情,她支持北京市“禁改限”的方案,但她认为时间应规定在初一到初三,再加上一个正月十五作为燃放时间。

  退休职工康喜全则考虑得更细,他说,除夕到正月十六时间太长了,会带来管理上的麻烦,中国人的传统习惯,除夕守岁,初五一过,年就算过完了,所以燃放时间应规定为除夕全天、初一到初五早10点到晚21点,再加一个正月十五的早10点到21点。这样既照顾了那些鞭炮燃放者的情绪,同时又保护了那些不燃放者的权利。

  特别时期的燃放需求

  中国人的传统心理需求,婚丧嫁娶求个热闹,开张开业图个吉利,这种特殊时期,有燃放烟花爆竹的需要,既然是限放对这个问题就不能不考虑。

  黄海律师说,应该给这种特殊时期的燃放要求以一个审批的渠道。

  职员魏奇认为,应该把这种管理权限下放到街道,应该在法规中增加对民间庆典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审批制度。

  无法回避的禁与限之争

  职员魏京民一开始就提出了自己是反对限放的,他说从现在的调查结果来看,并不能就证明主张解禁者是多数,即使是多数吧,但是也不能说法律对少数人的利益就可以不顾。

  退休职工王菊在来之前做了一些调查,结果主张解禁的人略多一点。对此她认为这并不是解禁的理由,她说,对人们的要求政府要加以引导,现在人们为了寻求刺激,要求解禁,但一旦出了问题又会埋怨政府。

  军队退休干部赵于平是强烈反对“禁改限”的一位听证陈述人,他说,应该鼓励人们移风易俗、与时俱进。保留传统文化不在于保留一个烦人的鞭炮,该摒弃的就要摒弃,过去的新娘子还坐花轿呢,现在坐汽车了就没有结婚的气氛了吗?赵于平的陈述引起了人们的阵阵掌声。

  法律研究生李晓霞的看法是,法律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好与传统习俗的关系,要实事求是地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现实问题是大多数人要求在春节的时候燃放爆竹庆祝,法律不能无视这种要求;另一方面,法律要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这就需要燃放者要尽到注意的义务;而非燃放者也要有一定的宽容,这正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

  八十年代出生的年轻人魏奇对放炮这种民俗很有感情,他说,现在人们的心理是政府越禁会刺激人们越去放。而违法的燃放既不好管理,又不能保证安全。同时,由于燃放是违法的,爆竹的质量,产、供、销等渠道都无法保证,正规厂家的产品无法进来,而不合格产品却可能偷偷流入,这实际形成了更大的安全隐患,与其这样,不如政府加强管理,实行限放,保障爆竹的质量,这样对市民来讲更安全。(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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