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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六岁女孩被弃街头痛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2:4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肖勇景波姜恒廷振通讯员陈彬王芳

  宁波晚报讯“孩子又不是我的,她妈扔下不管,难道要我养这个孩子!”“孩子他爸的死和她前夫有关,她得对孩子负责!”昨晚11点多,6岁的小玲(化名)在母亲与“前婶婶”的一场“抚养费”纠纷后,竟被弃留在漆黑的街头……

  场景孩子被弃街头痛哭

  昨晚11点多,离白鹤派出所不远的兴宁路上,一名6岁的小女孩在放声大哭。“有个小女孩好像走丢了,旁边一个大人也没有!”接到群众报警后,值班的陈警官立即赶到了现场。见了哭泣的小女孩后,陈警官大吃了一惊:这不是刚刚被婶婶领走的那个孩子吗?环顾四周,孩子婶婶却不见踪影。

  陈警官看到孤独的孩子,感到十分愤慨:“大人之间有纠纷,也不能欺侮只有6岁的孩子啊!”

  缘起抚养费引起“妯娌”纠纷

  据陈警官介绍,孩子被弃缘起于一笔离奇的“抚养费”。孩子的母亲刘某与孩子的婶婶周某原是一对妯娌,刘某的丈夫在其亲弟弟(周某丈夫)的塑料厂里帮忙。5年前,刘某与丈夫离婚,离婚后不久,前夫便患肺癌去世。

  昨天晚上,刘某突然带着女儿小玲找到了住在紫鹃新村的周某,要求周某夫妇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理由是她怀疑前夫的死与周某夫妇厂里的污染有关,况且大家都是兄弟妯娌,也有义务帮助自己母女俩。但周某却告诉刘某,自己两年前也与丈夫离婚了,要钱也得找孩子叔叔去要。这对前妯娌顿时爆发了口角,惊动了白鹤派出所民警。出警的陈警官将两人带到派出所询问情况,小玲则留在周某家中等候。

  无理亲妈“婶婶”都不管

  在问明情况后,陈警官当即告诉刘某,这笔“抚养费”的理由不是很充分,周某有权拒绝支付。民警话一出口,刘某便怒气冲冲地走了。周某随后也离开了派出所。

  大约20多分钟后,周某又急匆匆地回到派出所,身后还跟着刘某的女儿小玲。“同志,这孩子还留在我家,你得叫她妈妈领回去!”周某称,自己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给刘某,对方都拒绝将孩子领回家。民警看看时间已将近晚上11点了,便对周某说,既然曾经是一家人,让孩子住一晚上算了。不料就在周某带着孩子离开派出所不久,民警便接到了小玲被弃街头的报警。

  感叹为孩子还是为钱?

  民警把孩子领回派出所后,马上拨打周某的电话,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随后又赶紧联系小玲的母亲刘某。“孩子她爸的死和她老公(前夫)有关,孩子她得负责!”刘某在电话里居然再次拒绝到派出所领回孩子,还挂断了民警的电话。凌晨零点左右,民警又连续两次拨打刘某的电话,在对其作出“抛弃孩子涉嫌违法”的警告之后,刘某才姗姗来到派出所,将含着眼泪睡着了的孩子抱走。

  见此情景,陈警官不解地说,这“抚养费”到底是为了孩子还是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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