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培训班别忘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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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3:52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叶静通讯员媛媛海兴)暑期已至,名目繁多的培训班、辅导班异常火爆,其热度比酷暑天气更甚。 培训赚钱别忘交税 据了解,培训班主要以课程培训班、艺术兴趣班为主,课程班按年龄分为入门班1200元/人、初级班1000元/人、高级班800元/人,兴趣班一般按小时收费,10元~30元不等,类似的培训班、兴趣班一个暑期可赚数万元。而对于此类培训班的收入应如何缴税,大多数培训机构都不甚了解。 按文化业税目缴纳 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据介绍,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此类短期培训班收取的培训收入,属于非学历教育收入,应按照“文化体育业—其他文化业”税目缴纳3%营业税,同时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堤围防护费。在所得税方面,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非学历教育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市地税局提醒培训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辅导班等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主动依法申报缴纳有关税费,偷逃税款将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查处。(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