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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票据可以报销入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3:5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通讯员何智凤张莹)某公司的业务员经常到境外联系拓展业务,所有住宿、交通及其他业务往来的费用凭据都是境外的票据,公司的财务李小姐不清楚这些境外票据可否在内地报销入账?港澳或国外什么样的票据可在国内报销?

  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企业取得的票据,无论是境内还是香港或境外的,只要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通常情况下视为合法凭证。当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检查时对票据有疑义,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上述公司取得的境外票据是由于业务关系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所以其取得的这些香港或境外的票据一般视为合法凭证。如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检查时对票据有疑义,则应按上述《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以上费用则不能在税前扣除,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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