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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未设警示 小区居民频落“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6:27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剡文鑫实习生辛旺财)8月12日,家住银川市清和南街金盾小区的汤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所住的小区门口道路,6月份以来建设排水管道工程,由于施工现场缺乏警戒安全提示标识,已连续导致小区居民掉入施工沟里摔伤。

  当天,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施工道路长约500米,施工区域占了整个路面的大半,仅剩路中间不到3米的部分可以通车行人。在路南边的排水管道沟全都设有防护拦。据汤先生

介绍,施工单位开始施工时,什么标示也没有。直到7月底,有一女士掉进了西边的管道沟里,胳膊和腿被擦伤,施工单位才拉上了100多米的防护栏,其它地方仍然什么标示也没有。

  8月2日晚上11点,汤先生和儿子回家时,儿子给对面来的两行人让道,也掉进了北边的排水管道沟,致使小汤昏迷四五分钟,经医院检查,左侧横突骨折。事故发生后,施工方于第二天下午7点在施工道路上拉了一根施工安全警戒线。但到夜晚警戒线不是很明显,金盾小区5号楼3单元72岁的退休工程师乐大爷走路时,不小心也掉进了管道沟里,左腿膝盖受伤,到现在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在居民区施工时,不但要设立防护拦,也要设立警示牌,晚上要拉警示灯。

  另悉,此段管道建设属于银川某公司新生活道路排水管道工程,承建单位是宁夏某工程局。汤先生在与施工方协商医药费时因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正准备将其告上法庭。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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